无意间得知朋友银行卡密码,遂起邪念盗窃被判刑。4月19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5年8月12日上午,被告人汪某帮助被害人朱某某在银行取钱时,得知了朱某某的建设银行卡密码。中午二人一起回到朱某某家后,朱某某将现金2000元及银行卡、存折放在卧室抽屉里锁上,并将抽屉的钥匙放在钱包内。后二人又到被告人汪某家,汪某邀请朱某某吃香蕉,趁朱某某不注意时将钱包内的钥匙盗走,后被告人汪某窜至朱某某家翻窗入室,将抽屉内的建行存折、银行卡、现金2000元、身份证、医保卡及一个黄金手镯盗走,拿着盗来的银行卡到内乡县建设银行分六次盗取现金40000元产生手续费182元后携款外逃。经鉴定黄金手镯价格为7200元。被告人汪某盗窃财物共计49382元。案发后,赃物已追退失主。
6 G$ [5 g# F4 X5 j欢迎光临 内乡社区网_菊乡信息网_分类信息免费发布_ 内乡社区网_ 出租转让_售房卖房_内乡门户网站_内乡信息网_求职招聘_旅游交友_招生_生活便利_内乡同城_内乡黄页_菊乡信息网_ 内乡社区网 (https://bbs.neixiangshequ.cn/)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