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作为一方政府的土地科科长,她明知农民宅基地国家明令禁止买卖,而她却看上了本村和邻村的两块宅基地,便绞尽脑汁想出了以七万五千元的价格将宅基地卖给城里人的办法,当时宅基地卖给本村村民是三、四千元,她为了打消买房人顾虑,还指使当时的大队书记在她与城里人签订的买卖、长期租赁协议上扣上了一级政府的大章。然后,她马上用这七万五千元以家里人名义买了两块更大的宅基地,而且还净赚了一些。而近年她看到土地升值,且规划中她家原来的宅基地马上要面临拆迁,她又打起了上百万拆迁款的主意。这时,她动用了自己的关系网,由当地政府官员和城管出面向城里买房人威胁施压,说当年与你签订的买卖和长期租赁协议都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我当时就要用你手里的钱买现在的两个院,现在我退你七万五千元,你马上走人,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要是我急了,一分钱不退你,你也得乖乖给我走人。她明知道市高院已就农民宅基地纠纷案件作出了会议纪要,要求恶意毁约的卖房农民承担主要过错,卖房农民应付出相应代价,赔偿买房人的机会损失,赔偿比例为房屋经评估后总价款的70%。而她却为一己私利,至国家法律于不顾,把维护人民公仆形象的责任抛之脑后,为赚取拆迁款,动用裙带关系,还扬言“我是镇政府的红人,我让你滚你就得滚,这是我的地盘,有本事你告去,看谁能把我怎么样”。甚至还扬言,“土地政策是为我们这些人留门儿的,在雁栖镇你们这些人干什么也别想有门儿。”是呀,她的权利网确实比较大,她也是当地权势一方的代表,而我们是一群弱势群体,但她难道忘了,“我爸是李刚”“我爸是村长”事件还在人们的记忆中,难道田云秀这样的人还嫌自己的影响力太小,嫌自己的官职和权力太小吗?难道法律不是对全体公民公平的吗?我想也许是这种人官职的不断升迁和财富的不断积累纵容了她今日的猖狂和口无遮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