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0月24日电(记者王阿敏)记者24日在河南省卫生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新出台的河南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中明确规定,全省农民个人交费部分由30元提高到50元,同时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提高到15万元。
河南省此次出台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新政策中,明显提高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参合农民在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和65%。同时,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10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分别按80%、90%的比例给予补偿,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此外,还明显提高慢性疾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高血压、冠性病、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癫痫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补偿。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
2012年,河南依然继续坚持儿童重大疾病补偿政策,对14周岁以下、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六个病种的儿童,实际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70%,医疗救助补偿20%,对中医治疗、母婴补偿、省外住院保底补偿也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