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南阳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张媛媛 吴夏冰)为了将猪头、猪蹄上的毛褪去,熟食加工店老板竟然用工业松香,且一用就是几年。3月4日,河南省内乡县检察提起公诉,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禁止被告人马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被告人马某某从1997年开始,一直在内乡县某镇经营一熟食加工店。自2010年前后至2013年7月底,被告人马某某明知国家有关部门禁止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工业松香,仍使用熬制的工业松香褪猪蹄、猪头上的猪毛。被告人马某某将褪毛的猪头、猪蹄卤制后销售牟利。后被告人马某某从南阳一销售商处购买经过工业松香加工的猪头肉,进行再加工后销售牟利。2014年4月22日,内乡县工商局对被告人马某某经营的熟食店进行检查,提取卤猪肉和生猪蹄样品进行检验,卤猪肉中含有工业松香成分。
内乡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在其生产、销售的部分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词语被屏蔽}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马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审理过程中缴纳部分罚金,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松香和沥青都不是食品加工原料和加工助剂,松香是主要用于油漆、造纸、橡胶等工业的化工原料,是绝对不能食用的。松香和沥青的热量把猪头的毛囊微微扩开,有毒物质容易渗入猪皮,即便经过清水浸泡和高温加工,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也不会被清除,会对消化系统和心脑血管系统造成危害,尤其是代谢有毒物质的肾脏和肝脏会出现问题,最终甚至导致死亡,因此我国已明令禁止用沥青和松香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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