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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天台五姐弟溺水死亡的一些分析(转自网易)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地主    时间: 2010-2-26 01:46
标题: 浙江天台五姐弟溺水死亡的一些分析(转自网易)
网易中国网友(123.92.*.*)的原贴: 1 ( ~% k3 I3 k/ i

此案显系他杀无疑。

网易广西桂林网友 [ELE-TPL] 的原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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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落水,{词语被屏蔽}小孩可能盲目施救导致。
* C' s  g% ?* J1 `& q6 S* c6 D他杀不太可能。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202.116.*.*)的原贴: 3 9 w  j6 l1 M' ?' k

没有小孩缠绕一起,在五个位置施救,可能吗?

网易浙江杭州网友(125.122.*.*)的原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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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隐情 很可能是器官买卖 说出来可能造成恐慌

网易浙江温州网友 [zhenglidan19] 的原贴: 5 5 P5 R0 Z5 z  `- L

晕 缠绕一起才奇怪呢,什么器官买卖,都不知道你什么智商。& a, H$ Q3 F2 s8 ^
鱼塘水滑,1、2个掉进去,{词语被屏蔽}小孩想救,问为什么不叫大人,请站在小孩的角度想,就象我爸爸说的有次夏天在水里救了个小孩,救起后,他第一个反应是叫大家别跟他爸爸讲,不然会被打骂,有只拖鞋陷在河泥里找不到,竟然都不敢回家,后来给他买了双,他才回去。可以想象,当时他们慌了,觉得近可以自救,其实小时候掉过河里没死的都知道,在那时候会拼命乱划,这样只会离岸越远,说不定其中有个本来抓住一个,还被掉水里的同伴挣扎拖下水,这就可以说为什么很多会游泳的跳下去救人,反而死了,等都在水里的时候,全乱了,大家都是拼命挣扎,角度力度不一样的乱划,这样会缠绕在一起吗,我爸妈没文化的,都知道怎么回事,都不知道认为谋杀的怎么想,人家跟他们全家有什么仇,这么缺德要杀他5个小孩。

网易山东网友(119.176.*.*)的原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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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

网易澳大利亚网友 [防盗门] 的原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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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的分析虽然不一定绝对是当时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但也不是一点没有道理的。
* y1 @/ a2 x) Q5 z我小时候就曾经为了一只拖鞋想要下水去捞,因为害怕回家挨骂。还好一位老伯伯拦住了我,不然可能我也早没了。$ j* i1 E: g8 n5 P  v/ [( L
小孩子犯错误的代价太大了,在他们无法预知弥补这样的错误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时候,他们是会冒这样的危险的。

网易黑龙江哈尔滨网友 [勇敢的心!] 的原贴: 8 8 ]+ ?$ c2 `; d% M( ~9 ^

5楼分析的有道理 估计是怕家长骂 不敢去叫大人 以为自己能解决 那最先溺水的应该是年龄小一些的

网易广东佛山顺德网友 [wskiank] 的原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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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要有动机,请那些胡乱猜测的想清楚再说,一群小孩在没成年人带领的情况下出外玩耍本来就有潜在危险,发生意外不足为怪。

网易浙江宁波北仑网友 [gwm003] 的原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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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小孩集体自杀事件.


, ^9 c+ o' o' s- ?2 {网易上海徐汇网友(116.232.*.*)的原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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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年底溫州商人攜家帶口一起跳樓~


9 r* K  u( I/ }* a/ v- Y$ d网易陕西西安网友 [xar] 的原贴: 12   y& i4 p5 G1 Q% {. ^! ^

上海人就这素质?有不同看法可以说出来探讨嘛,为什么诅咒别人?


% L7 W3 X4 j9 B, F" h$ r- g网易火星网友(unknown)的原贴: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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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来福怎么去了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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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福建厦门网友(124.72.*.*)的原贴: 14 $ ^2 ~0 s6 a+ l% m) \

五楼分析的有道理,这样的事在农村常发生,我小时候也遇到过这样的危险,所幸水浅,逃过一劫。


  L0 v! R; w: W  a网易上海普陀网友(60.63.*.*)的原贴: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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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显系他杀无疑。


; ]% o5 y. N$ a网易安徽淮南网友(60.171.*.*)的原贴: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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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最小的小孩比较顽皮,不知道水深,到水边玩,结果滑下水了,又害了另外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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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浙江宁波网友(124.160.*.*)的原贴: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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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楼的很有道理。小时候爹妈外出打工,我跟爷爷住。有个夏天,我跟朋友去水库边捉螃蟹,我们村有两个水库,上边一个比较大,下边的小点,我们在小水库的库尾小溪捉。开始时小溪差不多是干的,结果不知何时上游水库突然放水下来,被水一冲,我的拖鞋直接冲掉了一只,当时脑子里就一个念头:“鞋子不捡回来回家要挨骂了”,根本没想到当时有多危险,还想去捡,结果被我朋友拉了回来,他当时正好站在溪边,没被水冲到,比我要冷静。现在想起来,当时要去捡了,可能被水一冲到库区里就没我了。


* ?! X! g( g: s% x# U0 q( @网易广东中山网友 [纯属无毛] 的原贴: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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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塘不是急流.小时候我也为捞打水仗飞到湖底的一只新塑料凉鞋下过湖水,狗趴了几米并几次试着潜水寻找,而后被几个大人叫上岸来.俺只是随父母带河边洗洗澡而已,没正式学过游泳,感觉下水后一抱腿就自动浮起来了,手脚折腾几下就可以游动了(可能是小时候营养不良?毕竟一个月吃不上几口肉啊)...这些小孩穿那么些冬天的衣服,沉下前动静应该是非常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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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西梧州网友(124.226.*.*)的原贴: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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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此案的结果让一些人失望了,也许凶手是个贪棺或副局长才能让他们满足的


: }- g9 W4 O$ G8 I" D" q网易浙江丽水网友 [脚踢垃圾] 的原贴: 20
2 g! {+ ]! ]  Z5 z! E* v

楼上正解!% R2 ~+ [6 T- ]" q& K! n4 c
杀人是要有动机的,无缘无故杀5个小孩干什么?即使偷鱼也没人对小孩动杀心,何况那鱼还不是看护工人的。, \( l! @5 S$ u2 o
人贩子脱不了身干的?要逃他直接走就是,何必费劲把5个小孩弄到人流不断的鱼塘?这不是自投罗网吗?人贩子又怎么知道小孩不会游泳?


( [3 V, u1 e' ]: G4 o: o1 k7 j网易欧洲网友 [lty88] 的原贴: 21 ' Z6 j% [' i. w

5楼,知道救命稻草的由来吗?这么多小孩子一起掉水里,肯定会有抱在一起的.这也是多好水性的人也不敢冒然救落水者的原因.


$ D+ a1 g& y, t- {( a5 w网易广西梧州网友 [沙漠之狐] 的原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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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如果是溺死的,那肚子里面一定有水,而这几个小孩子肚子里面一点水都没有,你们觉得不奇怪吗?


. q8 f( S# M: Y( b" X0 t: o网易河南郑州网友(125.46.*.*)的原贴: 23 : m' o* ?1 s- A1 p) W* m# [' T

奇怪


5 \$ H3 J9 B0 s. B网易广东中山网友 [纯属无毛] 的原贴: 24 0 ]$ f- X, D4 O% s

基本可以认定存在意外溺水死亡,但不完全排除其它各种可能情况,包括客观存在的外部因素;楼上说什么凶手是个贪棺或副局长才能让谁谁满足的网友还请检视一下自身,是不是太过于主观了呢?警方没有通报所谓自救、互救的具体判据,没有对相关物证作出合理的解释,也没有提及此公司养殖场值班人员当时了解的情况;如果小孩父母得到适当补偿也就算了,不管真相如何,这可能也是他们能获得的最好结果。有个地方我想请教一下:那蓄水池平时的用途何在?因为我在网上了解到鲟鱼特别爱干净,喂食(有资料说1天4次)后要及时清除残余垃圾,会不会有人工/自动操作换塘实现循环用水的情况?水塘值班人员在几天是否感觉水塘及周边有异常状况,反应如何,如何证明所述属实?


/ @+ r  W' Q2 h1 u0 s# b# {0 [网易广东广州白云网友(61.140.*.*)的原贴: 25
( m. S4 b5 \8 _+ u( M, x5 t1 }5 G1 v

记者居然说“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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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潮州网友 [净金] 的原贴: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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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5楼的观点,我有两个认识的人,二十几岁了,同时在一水潭溺亡。后来大家的分析是其中一个溺水了,另一个一慌张,就顾不得自己不会游水,下去救他。结果两人都死了。其实当时相隔几十米就有一大帮同去的朋友,只要他们大喊一声,就有人会去救,但人一着急,就不冷静了。

网易北京西城网友 [无心无肠] 的原贴: 27 9 L! q& p/ m0 N5 N

如果是在二、三十年前的农村,五楼的这种说法是很自然的!如果骂人的,估计是没有这种经历的人,城里人或者是80年、90年后

网易陕西西安网友(123.138.*.*)的原贴: 28
; k5 B/ N1 U6 H5 R( Q9 Z7 n. q

这么多科南啊

网易欧洲网友 [蓝天云鹰] 的原贴: 29 ) O% W- ^7 I6 n. J! _2 E. ~

关键是警察有庇护罪犯的动机吗?假设是被人害死,难道警察这么快已经知道是谁并包庇他吗(某些人希望的“{词语被屏蔽}”或者什么“局长”)?这符合逻辑吗?稍动动脑子想想就明白了,我倾向是溺水死亡。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 [lxfcell] 的原贴: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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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动机。 为了防止出现恐慌

网易湖北襄樊网友(221.233.*.*)的原贴: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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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5楼的观点,

网易美国网友(95.172.*.*)的原贴: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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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L也是个说法,但是救得话难道4个人同时去救?假设年龄小的溺水了,肯定年龄最大的先去救。你想一下,年龄最大的也溺水了,这种情况下,可能第二大的也去救,但见到几个都溺水了,剩下的一个应该会害怕。另外,这个鱼塘是在他们家附近,他们应该经常过来玩,附近的环境应该很熟悉,也许会找到竹竿之类的东西,现在的小孩也不像过去那样。结果的话,还是有问题。买卖器官也是有可能,器官在中国十分稀缺,溺死的小孩最还,所有器官完整。如果真的用器官牟利,估计5个人的器官可以卖到100万以上。当然也不排除骗保险之类的东西。

网易重庆网友(219.152.*.*)的原贴: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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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

网易广东中山网友 [纯属无毛] 的原贴: 34 6 g/ {7 I$ ]* K/ H6 r8 Y

花2分钟关注兼休息调节一下...先前有报道说该养殖场24小时有人值班,当时值班人员应有2人,另外,据说养殖鲟鱼一般天投食4次(含夜间)且需经常换水清淤保持水质,冬季水温需维持10几度...请联系具体实际...

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 [区别对待] 的原贴: 35 2 D. D# d' z2 C  p4 @1 J

现在就有一部分人,恐天下不乱,凡事都主观臆断,居心何在呢

是水塘那层黑色胶膜使人滑下塘边,更让掉塘的人和施救的人都扣不到塘边泥土,从而止不住下滑,而且脚踩的也是那层黑色还很滑的胶膜,最终用不上力滑入水塘底。此是第一凶手(薄膜和装薄膜的人)要负主要责任;第二凶手(5个胃中都无水不好理解)要负刑事责任。


作者: 边缘    时间: 2010-2-26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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