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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职改办〔2010〕9号' |1 M6 |1 D! ^( k* w% p5 Y( _
) X% {) D! e3 |* e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 ]7 m' f8 v! p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h* h- O9 a3 s' H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
- B. X' @: {1 I2 J& g" C ①今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号),并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辅系列分配方案进行审批。
: F4 s. Y }5 H/ K1 f/ H ②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当年不再审核;尚未达到控制标准的,按每年2%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
# W! y* g) ?! y; z5 e/ k3 \6 Z ③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批坚持从严控制,尊重用人单位意见,向高层次人次和基层一线倾斜、相对平衡的原则,坚持因事设岗,对单位不对个人的原则,坚持一次审核完毕,当年不再调整的办法,并及时跟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确保结构比例审批与岗位设置相互衔接,相互配套。
3 H" m. ?( Y; Y" M# D 二、学历问题
y; q ]: q; Y: J ①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 ^, N" W, N7 j: C0 L; l
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以及中学教师申报体、音、美专业的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U$ f5 }, J2 ?# i6 e; G9 p
③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需按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要求实行认证,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 S& @% U0 a6 K+ W* K ④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 P1 U% \1 g3 u ⑤从2003年起《学历合格证》、《免试证》不作为合格学历。所有结业证、进修证、实用人才证等不是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不作为学历对待。
& n* [0 Y) F/ ^9 Y) Q# c ⑥按照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精神,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时,技工学校毕业生比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学历同等对待,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并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比照大专学历对待。 3 c# \- @3 i5 U" s
三、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问题
% ?* r) Q, Q! U9 X ①教师资格证: ( l* y6 b: [& ~8 m
高中与中专教师资格证可以互为通用,{词语被屏蔽}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不作要求;{词语被屏蔽}各类学校教师申报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注册的专业相一致。教师资格证丢失的,由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H" d9 G! }. D! N8 k( J ②校长、班主任确认问题:1、在各类学校担任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的,申报职称评审时,应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如实填写,不填写的视为弄虚作假。2、在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校(园)级行政职务满一年的,须取得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凡没有取得校(园)长培训证书,不得参加职称评审。3、在学校担任班主任并获取奖励的,需要在《评审简表》中“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一栏中注明担任班主任的年度和班级,提交证书、表彰文件的同时,并提供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有效证明。从今年起,各学校要上报本学年的班主任名单,县市区学校的,上报本县市区职改办备案,市直学校的,上报市职改办备案,凡未上报的备案的,不视为担任班主任工作。
# }8 |/ B- R( A! j+ d) V0 O. D ③乡镇中心校人员:
8 b, X3 d4 t* h$ F; v- i 在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中学、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照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乡镇中心校人员不得以一线教师名义申报,不得挤占基层学校空岗职数申报评审。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Z8 W' y2 f) s% R6 p# h0 g
④小学高级教师转评中学一级教师:
0 o/ H: i* e8 m. b% V$ z" E7 t- [ 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已全面推开,为确保中小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平稳推进,作为过渡,今年在中学岗位上的小学高级教师转评中学一级教师需在本单位空岗限额内进行申报,无空岗职数的,暂不得转评。 # V; ~5 S" P# u% t- K
四、非公制单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8 U4 N G+ L5 e ①为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单位职称申报渠道,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可通过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县市区职改部门申报,也可直接上报市职称办。 7 Z4 ?1 m7 j( x
②对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以及地处乡镇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实行外语免试。
! g5 f: @ X+ p& y ③评审时,可适当降低一个档次或等次,有面试及答辩要求的系列,要降低难度,注重对其实操能力进行考察。
+ |5 P& g1 R) V3 m 五、移民安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问题
* m4 ?8 j7 K6 _8 G 为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移民安置政策,从今年起,对于因移民安置未能按时参加外语考试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可免试外语;移民安置单位对移民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优先申报、优先考评、优先聘任。
) m- [7 f' @& u# {8 O 六、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4 N; b* y* X4 a: b' @ ①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不论是否变动,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可参加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也可申报评审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工艺美术等实行{词语被屏蔽}化评价的系列(专业),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②在医学院校或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 2 C S5 X* z6 {. h4 D& _2 i b! F. k
③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不允许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
4 D, d' F' r- }! W3 Y" W 七、几个问题的界定
) v8 A, S( q u2 A ①乡镇企事业单位界定问题。原则上以隶属关系界定,凡是隶属于乡、镇的为乡镇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以各级编制部门的批文为依据,企业单位以各级工商部门的批文或营业执照为依据。 , A, S' G! q7 M$ s
②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的界定。凡是隶属于乡、镇中心学校的,一般按农村学校对待:直接隶属于市、县(市、区)教育局的,按城市学校对待;所有高中按城市学校对待。 ! |! ?) o- m6 _1 l( r: Y; l. {
③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的界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乡镇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主要包括乡镇教育、卫生、农技推广等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和农村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以本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本》为依据,企业单位人员以有效手续(调动手续、分配手续、劳动聘用合同等)为依据。 , n' k1 X4 q# a$ r$ @+ ~
④享受农村专业技术人员优惠政策申报职称评审的,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档案资料要齐全)。凡未提交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不全不能起到证明作用的,不享受农村专业技术人员优惠政策。
; \$ A* a3 n) T: i, J1 C `3 Q! Y$ m 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发放 ) N* w9 G, {* B- V$ {) A( o
按照省改办的要求,从今年起,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启用新版证书,从明年起,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全部使用新版证书。高级任职资格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打印、发放,中级任职资格证书由省职改办根据市备案评审结果发放,发放后,由市职改办统一打印、发放。市直单位初级资格证书由市职改办统一打印、发放;县市区初级任职资格证书由市职改办根据县市区领导小组或职改办红头文件下发的评审结果发放,县市区职改办取回证书后应统一打印、发放,并将评审结果和证书编号及流水号上报市职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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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f# r# o+ S' \9 s" A) T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0 m# f& T* k1 n#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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