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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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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g. `3 O' j( n% c 内乡县盐业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企业化管理,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南阳市盐业管理局。 内乡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归口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0 f# y# s8 A, P; G. j0 d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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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 ], g: Q+ R5 b. K9 u 一、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盐业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南阳市盐业计划安排,负责全县盐的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 三、依法进行盐政执法,管理盐业市场,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食盐加碘项目的实施。 五、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定工作。 六、对盐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检查宣传工作。 八、承担南阳市盐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r! H' @9 H( j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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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_& y- z! Q5 J6 I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业务科等。4 i3 u0 ^: R1 |
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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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6 Q2 }' H ^6 s% j 内乡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杨新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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