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解读2013年新农合政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2-1 18:3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访谈现场
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 秦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内乡社区网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媒体投稿和用户自行发帖,与内乡社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本文内容有侵犯你的权益,请发送信息至702079960@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
2#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8:35:48 | 只看该作者
2013年的新农合政策1月1日开始施行,对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段补偿,具体比例见上图。
  大河网讯(记者 尚国傲)来自河南省2013年新农合政策通气会上的消息,2013年河南参合农民个人交费提高到60元,财政补助标准也将进一步提高。在报销政策方面,将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5万元的参合患者(20种大病患者除外)实行分段补偿政策,以防医疗机构和医生套取新农合资金。
  住院一次性花费超5万实行分段补偿
  大河网记者在通气会上了解到,除了能享受重大疾病救助的20个病种外,其它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也有调整。
  新政策规定,对于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结构规定比例报销,5万到8万(含8万)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河南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处长王耀平介绍,分段补偿细化政策实施后,能有效避免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趋利需求,保护患者权益同时,保障新农合资金安全。
  门诊补偿比例提高10%
  3013年的新农合政策规定,各地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政策时,要将门诊就医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同时将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及癫痫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
  对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5%。
  14周岁以下儿童住院起付线降低一半
  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
  对符合条件享受两项及以上起付线优惠政策的参合人员,只能享受最高级别的一项优惠政策。
  住院补偿封顶线仍为15万元
  新政策规定,2013年河南省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统一为15万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内乡社区网 ( 豫ICP备12007913号-2 

GMT+8, 2024-11-27 13:26

Discuz! X3.3

© 2001-2018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