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通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17 13:2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告标题:通 告
发布人:索飞发布时间:2009-11-17 9:25:15+ O+ a6 `1 P  @$ v) l( g: _3 u

     

为扎实推进“六创一迎”工作,进一步净化城区环境,规范城区秩序,提高城市品位,针对目前城区流动摊贩游市经营阻碍交通、宣传车高分贝宣传扰民、早点夜市规范管理等问题,现作以下通告:

一、城区菊潭大街全段、大成路全段、县衙大街东至菊潭广场西至广电局西墙路段、范蠡大街南至党校路口北至宝天曼商城口路段、车站门口至菊潭集贸市场东口路段,上午8点至下午正常下班前,禁止流动摊贩(水果摊、蔬菜摊、小百货摊)沿街叫卖、游市经营。

二、城区内禁止悬挂过街横幅。

三、禁止宣传车辆沿街宣传,各商户禁止利用张贴、散发、喷涂广告的形式和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凡需商业宣传的广告一律在电视台和广告媒体上宣传。

四、城区范围内所有商户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五、早点夜市要按指定地点、按规定的开市、闭市时间依法经营;统一配套泔水桶、垃圾桶、纸篓,并保持经营场地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六、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上街需要停放时,一律停放于路沿石以上规定的停车线以内,一律头朝街。

七、行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严禁闯红灯。

八、货运车辆严禁停放于人行道和城区广场、游园等处。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单位或个人,县创迎指挥部将责成相关城管职能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3 M" c0 U" O5 D% C" \/ G9 {- e3 X
内乡县“六创一迎”工作指挥部


' H! n& L, `3 n9 ?1 }) T4 Z* _+ b- x3 n3 H
2009年11月12日


4 ~0 e% e$ q; G. @! f% L: K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内乡社区网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媒体投稿和用户自行发帖,与内乡社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本文内容有侵犯你的权益,请发送信息至702079960@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内乡社区网 ( 豫ICP备12007913号-2 

GMT+8, 2025-4-9 11:40

Discuz! X3.3

© 2001-2018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