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六创一迎”工作,进一步净化城区环境,规范城区秩序,提高城市品位,针对目前城区流动摊贩游市经营阻碍交通、宣传车高分贝宣传扰民、早点夜市规范管理等问题,现作以下通告: 一、城区菊潭大街全段、大成路全段、县衙大街东至菊潭广场西至广电局西墙路段、范蠡大街南至党校路口北至宝天曼商城口路段、车站门口至菊潭集贸市场东口路段,上午8点至下午正常下班前,禁止流动摊贩(水果摊、蔬菜摊、小百货摊)沿街叫卖、游市经营。 二、城区内禁止悬挂过街横幅。 三、禁止宣传车辆沿街宣传,各商户禁止利用张贴、散发、喷涂广告的形式和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凡需商业宣传的广告一律在电视台和广告媒体上宣传。 四、城区范围内所有商户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五、早点夜市要按指定地点、按规定的开市、闭市时间依法经营;统一配套泔水桶、垃圾桶、纸篓,并保持经营场地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六、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上街需要停放时,一律停放于路沿石以上规定的停车线以内,一律头朝街。 七、行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严禁闯红灯。 八、货运车辆严禁停放于人行道和城区广场、游园等处。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单位或个人,县创迎指挥部将责成相关城管职能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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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六创一迎”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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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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