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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80元特殊困难群众个人参合费用将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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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08:4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农合参合农民看病就医有望享受更多补助,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自2011年起,我省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即中央财政承担108元、省财政承担69元、市县财政承担23元。鉴于2011年度农民的筹资缴费工作已结束,2011年农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暂不提高,2012年每人每年提高到50元。同时,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参合费用也将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  q' u4 V* B# C2 h! ~5 i* P1 U1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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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们将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把乡镇卫生院和符合定点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定点。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新农合支付政策将做出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2 P3 S) y4 k, E# N# v%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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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我省卫生部门还将实现参合农民在省内医疗机构就医结报“一卡通”,做好新农合“一卡通”与健康档案、公共卫生、医院管理等信息系统的整合与衔接,使之成为涵盖农村居民参合、就医、结算、预防保健、健康信息的综合健康“一卡通”。(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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