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1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铜山区:铜山区2012年“新农合”筹集标准提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6-4 14:1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徐州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区2012年“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为300元/人,其中参合人员个人缴费6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240元。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承担组织、筹资和宣传工作。个人参合经费的收缴工作原则上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外出务工人员可以延长到2012年2月底,7月底前完成省级经费的申报工作。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词语被屏蔽}医疗救助对象的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个人应负担的费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册,由区财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支付。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新农合,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由市和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共同负担。参合家庭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15日内到父母参合的当地合管办补办当年的参合手续。) D& P6 i! ]6 I' i- q: |4 S  T/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内乡社区网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媒体投稿和用户自行发帖,与内乡社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本文内容有侵犯你的权益,请发送信息至702079960@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内乡社区网 ( 豫ICP备12007913号-2 

GMT+8, 2024-11-27 14:40

Discuz! X3.3

© 2001-2018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