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确定了个人开网店必须“实名制”的原则。
) y+ j3 }3 l2 ? [: U& r$ @ 武汉近20万网商要脱掉虚拟“马甲”,得用真名真姓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了。记者连日采访了解到,其实多数网商并不害怕实名制,而是害怕实名制是征税的前奏。与些同时,更多的中小网络交易平台将面临巨大的成本支出。
' c1 |# c' ~6 Y' @ _" w* ]+ a% Y 前台仍可穿“马甲”+ z& s9 K0 w; m8 Z" F9 x
“7月1日开始,我们在网上开店,都要公布真实姓名了?”: |: @+ N+ R1 f9 i$ i- l
近日,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暂行办法》出台后,许多网商都有点惊讶,似乎这样一来,自己的隐私就在网上曝光了,特别是一些白领、公务员等在职人员,平时借网店做点小生意,一旦真实身份公开,担心被领导责问。5 u8 }1 B0 H0 f V2 f6 |2 g7 u
据记者了解,该《暂行办法》将落实网店实名制的主体责任放在网上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身上。也就是说,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要对申请网上开店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
' `1 O7 y7 |# Q 实际上,这是“前虚后实”,即后台实名制,前台仍然可以使用虚拟的名称、昵称。
D4 @* h+ V/ X Z( G- |( u9 o 此前,淘宝、易趣等网上交易平台早已实行这种“前虚后实”的运营模式。
1 |% g K. l( c* ^1 A 因此,实名制对这些网商影响不大。
% V4 c9 p4 T4 @% w: n% x+ X 接下来会不会收税?
" Z8 a% C' E$ J c" d4 h/ F 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达2630亿元(以实物类商品为主)。今年仅第一季度,这个规模又突破了千亿元。$ Y' w! F3 i, L4 ^- u7 L
“我们担心的是,实名制之后,下一步是收费、征税!”记者在淘宝论坛看见许多网商议论纷纷,直言“收费、纳税,这才是最怕的”。% S/ t' j& W4 V/ {1 ?, p7 `" R
网名为“生意经”的店主说,选择开网店,就是看中了网店可以免交管理费和税收、不用在外摆门面、平台采购量大等等优势。今后,如果网店也开始收管理费、缴税,会增加创业者的许多成本支出。% u* I) r, O( M: a9 S
工商部门介绍,已经登记注册并持有营业执照的法人、{词语被屏蔽}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开网店,应当在“店铺”主页的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但并不强制所有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W" r n5 w7 c. j! S
中小型网站最受冲击
. o0 O! l1 P1 y3 K 《暂行办法》还规定,网站必须审查网商身份、经营者营业执照、个人真实身份信息、交易记录等{词语被屏蔽}信息,网站记录备份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如违反规定,网站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L& z+ o! }9 F( j! h
“其实,实名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一些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有关负责人认为,一些中小网络交易平台会因此增加成本,特别是一些创业型交易平台,会大大提高他们的创业门槛,加大其工作量,增加相应的人力成本,仅信息存储的硬件、软件投入,就可能超过百万元。( e8 a! @4 Q3 z5 D7 I
在网上购物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发生纠纷时,买家很难得到维权的证据,常常“吃闷亏”。
4 O& V# Y1 L+ Z& f3 D( ]% Y( u) h 根据下月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暂行办法》,网商以电子化形式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后,这份电子化购货凭证可以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依据了。因此买家购物时,最好注意保存与“掌柜”的聊天记录和交易信息。
0 {$ n. `# {& u0 B: Z: `' W 例如,出售货物前,卖家必须事先向买家进行商品质量说明,谈好数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并遵守承诺。否则,买家可以依法投诉。
$ ]1 K, l0 y% {! C 对网上经营者出现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以处以1万至3万元的罚款。违法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可以提请网站许可地的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暂时屏蔽或停止该违法网店的接入服务,关闭该违法网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