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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工商局帮助牧原公司成功购回“牧源”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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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6:3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乡县工商局帮助牧原公司成功购回“牧源”商标
2011年元月15日,在内乡县工商局的全力支持和帮助下,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地从浙江一企业手中购得了“牧源”商标,为牧原公司争创驰名品牌及下步成功上市插上了“翅膀”。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有名的大型生猪养殖和加工企业,但却没有自己的品牌,企业负责人为此非常苦恼。在近几年来,工商部门积极转变职能,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开展了“兴企强省,兴农富民”两大工程,内乡县工商局迅速找准角色定位,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为抓手,支持帮助企业开展争创驰名商标行动。在帮扶牧原公司争创著名品牌的过程,该局于2006年协助牧原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牧原”商标,但被国家商标局驳回,理由是浙江一企业已于2002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牧源”商标,依据《商标法》的规定,牧原公司不能在同类产品上,再以“牧原”申请注册商标,好不容易创立的品牌,却不能申请注册,更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果放弃牧原品牌,重新创立新品牌,那么该公司前期所付出的努力将付之东流,公司将损失巨大,企业非常着急。为了减少企业损失,该局多次与牧原公司进行了商议,积极协助牧原公司的相关人员咨询了商标事务所和国家商标局,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决定购买“牧源”注册商标,再申请注册“牧原”商标,做强做大“牧原”品牌。
思路确定之后,2009年该局积极协助牧原公司进行运作,先与浙江的企业进行联系,表达购买其“牧源”注册商标的意愿,但该企业以其“牧源”商标已注册8余年,并正在使用,不愿意转让。在多次沟通联系之后,该企业提出要80万元,才可以转让注册商标“牧源”,这完全超出当时牧原公司的想象和承受能力,此事陷入了僵局。
内乡县工商局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积极帮助牧原公司出谋划策,一方面支持牧原公司从多方面了解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与省市工商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帮助。通过省市局的帮助协调,该局与浙江省工商局、金华市工商局及该企业所在地兰溪市工商局取得了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到了2010年元月,该企业同意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牧源”商标。
事情有了转机,该局指派本局商标广告股耿国敏股长协助牧原公司与该企业进行商谈,一年来,经过了20多轮商谈,该企业终于同意20万元转让“牧源”注册商标,并于2011年元月15日成功地签订了商标转让合同,为企业节省了几十万元,现已上报国家商标局审批备案。同时,该局还协助牧原公司申请注册“牧原”商标,也已上报国家商标局。
经过了长达三年的艰苦努力,在内乡县工商局的帮助支持下,牧原公司终于拿到了“牧源”注册商标,为企业品牌打造奠定了基础,助推了内乡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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