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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日照路派出所如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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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19:3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看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日照路派出所如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2011年 5月2日下午6点左右,我开车送我小叔杜伟一家三口回家,走到城西中学附近,被日照市东港区烟墩岭村书记彭杰带人开两辆轿车一左一右把我们车拦下,彭杰等三人把我和我小叔杜伟、婶子陈占凤和我弟弟杜晨(仅六岁)从车上拽下来对我们拳打脚踢,他们为了防止我们报警还抢走了我们的手机,打了大概十多分钟,幸亏有个好心人报警我们才没继续挨打。我被彭杰等人打成创伤性湿肺,眼球出血,多跟肋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十级伤残;杜伟多处肋骨骨裂,脊椎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十级伤残;我婶子陈占凤也被他们打的全身是伤,现在还不能活动仍在住院治疗;我弟弟杜晨才6岁吓的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经常晚上被吓醒!    这还不算什么接下来的事更让我气愤5月3日凌晨3点多,我61岁的母亲因为心疼我去日照路派出所想问问怎么回事,可是又被彭杰之父彭为法摔倒在台阶上,导致肋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当时值班民警就在现场,却对此事不闻不问,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日照路派出所却始终没有对彭杰之父在派出所大院内打我母亲事件做任何处理。            2011年5月26日,在我和杜伟做出法医鉴定将鉴定结果(两个均为轻伤)送到派出所的第二天,日照路派出所把彭杰带的两个人叫到派出所处理,可是让我意想不到的结果是交上钱就出来了,当我们去问日照路派出所对彭杰如何处理的,日照路派出所办案民警态度蛮横一直不正面回答我们,而且身为一个办案人员,在案发后二十四天后没有做任何有效的调查取证,竟然连报案人的电话都不调查。案发后二十四天,派出所对一个主谋兼打手还未做任何处理,这样做法到底对不对??我们受害人到底有没有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如何处理的知情权???   在7月1日那天中午10:30左右,失踪六天的彭杰被群众举报后,派出所在村委办公室内找到彭杰带到派出所,而我们赶到派出所的时候,却被告知以对彭杰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真快啊,好快啊,真的快啊!         2011年7月5日晚快12点的时候,鲁L07133(此车为烟墩岭村公车奥迪A6)从由南向北行驶从我家院外经过,长按喇叭,到了村后面的路上又掉了个头回来,然后又由北向南行驶,又在我家大院外,长按喇叭,把俺一岁半的女儿吓得不敢入睡。7月6日,我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提出请求,想到村里监控找证据,到了村监控室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我们家有谁来过,我们家的人几点出去,几点回来,连出去买菜都要记录下来,我便用手机拍了下来。暂时好像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村委可以用村里的监控来监视村民的居住私人活动!!!            2011年7月11日我母亲作出法医鉴定,鉴定为轻微伤,送到派出所,过了几天,我们到派出所想问问如何处理我母亲被彭为法摔伤的案子,办案民警居然又告诉我们事实不清楚,派出所内都有监控,直接看看就一清二楚了,派出所却告诉我们那晚监控没开,到现在我始终不相信5月2日晚派出所大院内的监控碰巧就没有开。我们问派出所办案人员彭为法(彭杰之父)来录口供了吗,派出所办案人员说“不敢贸然”要他来录口供。身为国家的对内武装力量,你们有什么好害怕的??不就是一个口供吗,我实在想不通你们到底为什么“不敢”???难道你们也害怕彭杰这样的村霸、恶势力吗????   彭杰作为烟墩岭村的村书记、村主任,作为一名共.00.产..0党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连续多次的触犯法律殴打他人致伤致残,并非法监视他人居住,甚至在2007年秋彭杰带人冲入烟墩岭村民家中,还亲自把人砍伤三根手指致残等等,这样的恶霸地痞流.氓是怎么当上村书记、村主任的???天理何在???更不配党员的称号,他这样的党员是在给党的90岁生日抹黑! 现在案发将近三个月,我们多次到派出所找相关领导、办案民警,想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可每次都是徒劳无果,派出所一直在拖,每次都是都是同样的话让我们等。    彭杰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公路上拦车打伤打残多人,还抢夺财物,寻衅滋事,甚至连6岁的小孩都不放过,犯罪嫌疑人手段如此恶劣、影响如此之坏,日照路派出所仅给犯罪嫌疑人做直保处理,对如此凶残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立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串供,做假口供。对如此凶残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做直接取保候审,那是不是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就可以废除呢?办案民警开始定彭杰等人殴打我们定性为寻衅滋事,后来改为故意伤害,但我们咨询律师,该案影响如此恶劣,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打伤打残多人应该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量刑比了寻衅滋事少了两年啊!!!我想问问日照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同志们,天理何在?公平何在?你们扪心自问是不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人民警察这个称号????          后来听说6月8日彭杰在烟墩岭村聚福居饭店内再次打伤一名在饭店内就餐人员,致其左眼球挫伤并球结膜出血,派出所在知悉此事后还是未对彭杰做出任何处理。彭杰等人目无王法,明目张胆的打人,在本事件未处理完前再次打人,试问到底是谁给了他这个权利,又是谁在背后给他撑腰壮胆给他撑了一把保护伞呢???         听办案民警说彭杰现在还不承认动手打人,逍遥法外,还说证据不足,这么明了的案子,光天化日现场有那么多的围观群众证人, 居然还证据不足,那我就向日照人民的包青天、日照市公安局槐局长提一个小小的请求,请日照市公安局将此案交给日照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或{词语被屏蔽}分局办理,看看彭杰到底有无动手打人,将凶手绳之以法,给我们受害者一个交代,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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