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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学校门口小卖部 没钱可以先赊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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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08:1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民王先生拨打南阳晚报热线反映,他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赊账买东西吃。为此,他十分担忧,怕这样下去会让孩子养成花钱没有节制的不良习惯。同时,他也对小卖部这种行为表示强烈不满。0 L6 p9 A8 A: M8 U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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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阿姨经常请我吃东西”% k* j3 M- t+ Q. l

1 Q. w. ?3 g+ h. o+ m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的女儿在宛城区某小学上四年级。不久前,女儿回家说学校门口小卖部的阿姨可好了,经常请她吃东西。当他告诉孩子以后不可以平白无故地吃别人的东西时,女儿就说:“爸爸,那你给我一点儿钱,我还给人家吧!”当王先生问到多少钱时,女儿告诉他:“吃的东西有5毛的、1块的,合起来有10来块钱吧。”8 v. w; Z9 e9 n" ~7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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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感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就逼问孩子说实话,这才知道,女儿班上还有好几个同学,之前也在这家小卖部里赊账买东西的情况,有的赊了几十块甚至一百多块。因同学的家长狠狠批评了他们,之后就再也不敢了。小卖部老板也不敢向家长讨要孩子欠下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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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苦恼地说:“虽然女儿保证不再去赊账买东西吃,但是他怕孩子看到别的同学们到小卖部里赊账买东西吃,控制不了自己。之前在电视上看到过这种事,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再说,店主也不能引诱孩子这样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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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2 U# ^  i* q: J为还欠账偷家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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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还有一位姓李的家长告诉记者,她的儿子曾在市内某企业子弟学校上五年级,和王先生说的情况有相似之处。她说,刚开始也没在意,只是发现孩子有些时候吃饭时有点不太正常,饭量一下子比过去减少了许多,甚至说不想吃饭。她还以为孩子病了,可问孩子说没病,只是吃饱了,不想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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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也没有在意,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孩子说要10块钱,在学校外边小卖部买学习用品。李女士二话没说给了孩子,可过了一个星期,孩子又以同样的理由要了10块钱,李女士虽然生疑,但还是把钱给了孩子。可没想到过了不久,孩子再一次向她张嘴要钱,李女士很生气,便拒绝了孩子,也没有深究孩子到底要钱干啥。过了一段时间,李女士发现家里的钱少了50元,此后家中又有100元不见了,这让李女士起了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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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孩子几次要钱的经过,以及孩子吃饭时的情形,李女士已经隐隐约约觉得这钱就是孩子拿的。果不出所料,几经逼问,孩子终于承认了两次拿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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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0 x; W1 ~1 f) E- D9 W, y孩子说,由于经常到校门口小卖部买东西,小卖部的阿姨对他很好,没钱可以记账,钱多了可以存在他们那里,东西可以随便拿,他们班的同学有很多都记有账。因为家里不给钱,他欠了小卖部的账,不得已才偷偷拿了家里的钱。8 n' U2 A4 H+ y1 X% n1 L! `

; S9 i" H: G8 i6 ]' l“后来我找到了这家小卖部,还清了孩子在小卖部的债务。”李女士说,她去小卖部批评了老板不该这样怂恿、诱骗孩子花钱。为了使孩子彻底改掉这一不良习惯,后来她为孩子转了学。7 }7 Z  ~9 x8 _+ q) N) {8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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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想通过本报提醒家长,一定要吸取发生在她孩子身上的教训,注意观察孩子的生活细节,把孩子的不良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并呼吁学校和有关部门要制止学校门前部分店主的不良行为,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词语被屏蔽}环境。; ~7 g7 S9 g7 {2 x/ W

' f9 S( s/ A- B. ]& _- S  M本报法律顾问毕献星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商家恶意诱惑10周岁以下的小学生赊账消费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家长可以拒绝偿还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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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10:32:3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在{词语被屏蔽}论坛已经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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