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新野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千里奔波 执结八十万欠款 新野县法院执行局法官远赴新疆,将被告拖欠申请人80多万元欠款予以执结,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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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e5 p# `% F& l; x/ q# i 去年底,新野县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将欠自己74万多元加工费的新疆乌什县供销棉麻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供销公司返还纺织公司全部欠款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乌什县供销公司拒不履行,纺织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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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刻成立了以执行局局长柏延波为组长的专案组,于11月4日前往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新疆乌什县。专案组到达当地后,为防止发生拖延意外情况,便直接来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什县支行,果断向其送达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的法律文书,并告知其将全程录像,如不配合将依法处理。时近中午,为了保证欠款顺利追回,专案组成员放弃了吃午饭时间,一直在该行等至工作人员下午上班,并敦促其将擅自解冻的66.5万元存款依法划拨至新野法院的执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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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专案组又找到了乌什县供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对其提出的各种质疑一一做了耐心解释,并向其讲解了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终使李某同意履行。11月7日,乌什县供销公司再次支付现金15万元,至此此案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