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公安:偷人电动车留下自行车 一女子“狸猫换太子”实施盗窃被抓 近日,内乡县公安局湍东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名,追缴被盗九成新电动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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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将被{词语被屏蔽}动车发还失主) 6月2日上午,湍东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李女士报警称:自己在县衙署右街巷内经营着一家商铺。6月1日像往常一样将自己所骑电车放置在路边停车区后开始进店铺忙乎生意,待次日凌晨营业结束后,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几翻查找未果感觉电动车是被盗了于是就报警。 接报警后,民警跟随李女士来到其停放电动车的位置开展走访调查,同时调取现场周边将近15个小时的视频监控。通过对视频监控的仔细查看和研判,民警发现2号凌晨一点零五分,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经过被盗现场,三分钟后该女子又折返回来将被{词语被屏蔽}动车推走,而把自己骑的自行车停放在电动车的位置。而在女子推走电动车不到十分钟的功夫,电车主人李女士也出现在监控下,看样子是在寻找某物品,但李女士并未留意那辆自行车。让民警感到奇怪的是,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周围店铺在上午8、9点钟陆续开门营业时,并未有人发现这辆自行车。民警继续调取监控发现,在7点左右的时候,当天凌晨推走电动车的女子回到了现场,她观察了一下四周后,熟练的骑上自行车离开。 经过一系列的查看分析,民警判定,该女子正是{词语被屏蔽}车的窃贼,自行车可能是她自己的。让人不解的是,为何她在偷走电车后隔了6、7个小时才又来推走自己的自行车呢? 民警经过连续三天对该女子行走路线的追踪比对,最终于5号下午,在一栋居民宅楼中排查时发现一名租住在此的五十多岁女子与现场盗窃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十分接近,女子出租房间内的沙发上放着一件盗窃现场监控里嫌犯身着的一模一样的玫红色上衣,并在其楼下找到了被盗的电动车。在铁的证据面前,女子很快供述了6月2日凌晨其在县衙署右街路边盗窃一辆粉红色电动车的犯罪事实。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现年52岁,独居在城关镇以打零工为生。6月2日凌晨,朱某骑自行车行至菊潭大街县衙署右街路段时,看到路边停放着一辆很新的粉红色电动车(该车是李女士2020年4月30日购置),朱某很喜欢,但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买这样一辆电动车,环顾四周无人,她便靠近电动车,将自己所骑自行车停放在电车旁边后,把电车(电车没有上大锁)推回租住的楼下,随即上楼睡觉。早上7点多,一觉醒来的朱某来到盗车现场,又把自己的自行车也推走了。至于为啥没有立即折返回来骑走自行车,朱某给出的解释是,本来不想再要那辆自行车,但是第二天忍不住去看一下,结果发现自行车还在,就觉得扔了可惜就又骑回了家。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盗窃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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