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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区新农合慢性病增加16种 报销比例提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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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0 14:3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潍城区为更好地发挥新农合在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将新农合慢性病病种由原来的2种扩大到18种。目前,2012年度第一批慢性病鉴定工作基本结束,全区共有890人通过鉴定。6月中下旬,这批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将享受到门诊慢性病报销的优惠政策。

据该地新农合办负责人介绍,为保证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潍城区卫生局成立了由心血管、呼吸内科、神经内科、骨外科等15名专业人员组成的鉴定专家组,对慢性病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鉴定。包括潍坊市市立医院在内的8家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区慢性病患者的诊疗与补偿工作,对门诊慢性病患者实行档案管理、及早干预、合理治疗、及时规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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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慢性病范围在原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基础上新增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脑血管病恢复期(如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心血管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肝硬化,慢性肾炎,癫痫。

每年的慢性病鉴定工作分别于4月份、10月份分2次集中进行,参合农民可携带新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慢性病鉴定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及有关医学证明资料到所辖镇级定点医院汇总初审,初审合格的上报区新农合办统一组织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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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慢病的参合农民可选择1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的报销比例为80%,其余16种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为70%,每年单病种补偿封顶线为4000元,患多种疾病的累计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00元。

据悉,潍城区新农合慢性病补偿工作于2008年7月正式启动,截至2011年底已为5.5万人次的慢性病患者报销医药费152.36万元,但当时的慢性病范围仅有高血压和糖尿病2类,直到最近,慢性病病种扩大范围,18种慢性病由原来普通门诊40%的报销比例提高到如今慢性病70%的报销比例。

通过慢性病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来看,不仅降低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而且通过政府引导,提高了慢性病人的提早干预和治疗意识,大大降低了脑卒中、脑溢血、糖尿病肾病、肾性眼底病变等并发症的发病率,提高了慢性病病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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