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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农合医疗补偿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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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05:3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30日,海口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对原有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将住院补偿封顶线从目前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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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对新农合投入不断加大,参合农民的筹资水平也不断提高。新出台的《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对筹资标准、住院起付线、住院补偿封顶线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以满足参合农民进一步释放的医疗需求,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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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7 a+ S$ ^* a* z. E. j$ [调整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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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2011年新农合的各级政府出资额由130元提高到250元。由于海口市2011年征收工作已开始征收2012年的参合金,根据国家要求,参合征缴标准为50元,故筹资标准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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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起付线  提高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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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提高二、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对于缓解海口市目前二、三级医院参合农民住院人次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人次少的现状,引导海口市参合农民住院就医流向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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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_/ |) z" L0 o    为达到国家及海南省的目标要求,同时尽可能引导参合农民小病留在卫生院住院治疗,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经过科学测算,提高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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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z# q4 s4 y' Q, Y4 e2 N9 a: D2 f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  非定点医院住院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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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目前,海口市的封顶线仅为5万元,省内最高的达到10-12万元。这次修订,海口市封顶线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c% {& U9 q& f2 ?* E  X

! E! L0 K! Z" k# b/ o: e    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海口市有严格的审核条件,非定点医疗机构可能达不到海口市新农合的要求。 据悉,海口市目前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已达78家,基本上能满足参合农民的看病就医需求,不会造成看病难。(记者 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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