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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医院重大医疗丑闻 炎证当癌症化疗女老师秀发全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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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22:1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患者化疗前照片
化疗后照片,患者痛不欲生。
  河南文化产业网11月29日消息:南阳市中心医院成立于1949年,原为南阳地区人民医院,迄今已有57年历史。该院开展放射介入治疗恶性肿瘤、心脏介入手术、心脏外科搭桥换瓣手术、异体肾移植手术、球囊扩张治疗布――卡氏综合征、二尖瓣狭窄术等多项高难度治疗项目。但近期,该院却被媒体曝光重大医疗事故丑闻,一名女教师被该院诊断为癌症并进行化疗导致满头秀发全掉光。最富戏剧性的是,患者找该院熟人医生复诊,癌症却又变回炎症——!
# M$ b1 x/ h: C; {0 [; ^1 o ●事发南阳市中心医院,妇三科诊断为绒癌,住院半个月化疗治疗,女教师头发全掉光,花费4000余元;
( B4 ]! o' Q1 v  b$ z6 _& ~+ b  ●随后找到熟人,妇二科诊断为炎症,住院五天,花费2000元痊愈出院;' z- ~1 w% U) q5 v
  ●最终,医院承认存在误诊。
+ J7 Q1 `: q) C/ J) q( k% L1 i  大河网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南阳市南召县一女教师,意外怀孕药物流产后感觉身体不适到南阳市中心医院就诊,该医院妇三科主治医师检查诊断其为绒癌,住院治疗,该女教师此前的满头乌发因化疗副作用全部掉光。病情好转出院时主治医生嘱咐,19天后返院化疗。时隔一个月后,患者找到熟人再到该医院妇二科复查,被确诊为是炎症,不是癌症,在妇二科住院五天后痊愈出院。在随后与医院交涉中,院方承认存在误诊,但仅表示愿把第一次化疗治疗的4000元医疗费予以报销作为赔偿,患者不同意。. ]! ~3 }3 W0 `# a# l/ M5 X/ H
  初诊被确诊为绝症 患者欲跳楼自杀
" e: Z. o; P2 H  患者高增向记者投诉说,她今年36岁,在南召县皇路店二初中教学,她和丈夫结婚后生育有一女。今年8月份因意外怀孕采取药物流产后感觉身体不适,随到南阳市中心医院就诊。那天是8月6日,下午2点多到医院后丈夫陪着她到了妇三科,主治医师杨弋弋带她做了{词语被屏蔽}彩超、心电图、CT等一系列检查,最后,主治医师杨弋弋和妇三科主任医师孙勃确诊她为“绒癌”。当时她和家属就提出质疑,但两位医师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你把医生当成啥了,绝对不会错。”住院后从8月9日开始就被安排化疗,直至20日出院,出院时被嘱咐:19天后返院化疗。
/ z( `* E2 a6 I( P  住院治疗这半个月时间,因为化疗,她的头发全掉光了。“这让我回去咋面对我的学生啊?”高增说到此泪流满面。她说,那天当医生告诉她自己被确诊为癌症后,她整个人都好像掉进了冰窟窿,身心冰凉,家人和她都生活在悲痛和绝望中,精神受到了严重打击。在随后的化疗中,厌食、恶心、呕吐、头疼、肚子疼,心慌气短,全身乏力,特别是头发全掉光后,她感觉到生不如死,几次想从病房楼上跳楼自杀,都被亲人劝阻。( f% D$ e4 H. V2 B3 ?
  住院半个月,花费了4000余元,仅是在医院的正常医药费,不包括她们家外购药以及交通费、营养费等。病情稍微好转,因家庭条件有限,她要求出院。, d$ D! d7 X4 e7 ]- A1 M
  找同家熟人复诊 癌症变炎症
" K6 ~. a% F6 k/ ]! W* D4 K8 A3 }  出院后在家休养,亲朋好友们都来看望她。都不相信原本健康的她会得绝症,都建议她复查,有好友给她推荐了熟识的医生。时隔一个月后的9月6日,高增找到熟人再次来到南阳市中心医院,这次她找的是妇二科的主治医生。做了B超和病理检查,结果被诊断为药流不净,胚胎残留,不是绒癌,只是一般的炎症,在妇二科住院治疗五天后痊愈出院。/ v' O7 Z3 ~3 \
  一次病痛到医院就诊,先后诊断天壤之别,一家人先是悲痛绝望,后是惊喜欲哭无泪。特别是前期的误诊造成了患者及家属身心严重伤害,患者化疗后头发全掉光,全家人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前期白白花去了6000余元(包括外购药和交通费等)费用。
' f5 q% N& I( {7 v5 j/ u  斟酌之余,高增决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她聘请律师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Z  I' ]' p" F" G! ~
  院方承认误诊 赔偿标准仍在进行拉锯战
7 f3 U* ]6 m5 f' l/ Q% l# F$ M% j  高增到南阳市中心医院反映情况后,南阳市中心医院联合调查后作出结论,存在误诊。但同时说明,病人入院后初步诊断为绒癌,是经过认真慎重综合分析给予诊疗的,由于病人病史时间长,并且药流后未及时诊治造成病史复杂,干扰了诊断,并非是不负责任造成的。院方据此仅同意赔偿第一次化疗治疗时产生的医疗费用4000元。而高增聘请的律师经过计算,南阳市中心医院应该赔偿受害人各类损失总计约7万余元。) \: J% M; ]) I% U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建议先调解处理,若调解不成再立案决断。. n0 J! S4 M0 e  P) ?
  双方几次协商未果,最终到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记者到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时,该委员会主任魏栓说,他是提出组建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创始人,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至今,他先后代理了数不清的医疗纠纷案件,当过原告(代理人),也当过被告(代理人)。他接收案件一个宗旨:公开、公正、透明;通过他的调解,尽量使双方当事人满意,达到纠纷案结事了,实现{词语被屏蔽}和谐。就本案例来说,双方各自开出的条件悬殊较大,目前正在协调。已经协调三四次了,双方都有让步,医院方已经谈到赔偿3万元了。
4 f' P* }9 K: ]& v! P$ B& Y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主任李贵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医院调查后认为最初确诊为绒癌没有错,有医学依据认定,后来确诊为炎症,是因为患者病史不断变化而得出的。虽存在误诊,但责任应区别对待。对于后期的纠纷调解,院方态度很坚决,在患者提出合理要求范围内,妥善处理,争取达到患者满意。$ |# y8 m9 R2 ]* H(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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