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公文协议免费下载:先诊疗后付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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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Q0 s3 L- c: |6 G! U先诊疗后付费协议 为了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经医患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先诊疗付费服务范围:“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对象为具有我县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困境儿童。 二、患者办理住院时需向医院(24小时)提交当年有效的城乡医保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进行办理入院手续,有关证件在患者出院时缴纳完自己负担的费用后即可返回本人。 三、患者住院期间,医院每天向患者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对相关费用产生疑问时可随时向医护人员咨询,医护人员要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出现差错及时纠正。 四、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城乡医保报销后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 五、医患双方要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内容,如有违反,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并向医保机构、医疗救助基金管理部门报告,医保机构、医疗救助基金管理部门暂停其医保待遇和相关民政救助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 六、对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转诊后2日内到医院办理结算手续。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持一份。 患者签字: 亲属代签: 电话: 主管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 X& \2 |6 Q&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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