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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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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07:56: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 {" U$ g0 C0 m1 q0 L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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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8:00:32 | 只看该作者
基本信息6 u8 R% E1 @/ M* ~1 _
  书 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作 者:李立清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05月   ISBN: 9787010079066   开本: 16开   定价: 40.00 元' C8 H. M0 e; j( l& ^  n; w, v
内容简介) Y8 t7 ]( _  ?9 L& u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汲取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T1 W- f! j' J$ q/ N: I6 |
,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出台背景、制度结构、政策实施过程和制度实施效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全书以农村调查数据为基础,应用Logistic模型和PSM分析方法等多种计量分析方法,对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际情况及参合行为进行描述,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并在对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我国历史制度变迁观察中,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与结论。作者在充分肯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内涵丰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创新模式,并进行了“三扩两自愿,五化一统筹”的制度再创新路径设计,创新性地提出“再降低参合门槛”、“摊保入亩”、“农村卫生券”,“农民{词语被屏蔽}保障税”、“再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统筹层级”等一系列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创新与政策指导意义。
9 D8 ^2 M7 y0 h" f; T& |作者简介
8 l7 G  k! K5 A# P: w  李立清,女,1965年生,湖南湘潭人,博士,湖南农业大学教授,主要从事农村{词语被屏蔽}保障、农业经济管理、卫生经济学等领域研究。主持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湖南省软科学重点项目、湖南省{词语被屏蔽}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12项,获湖南省{词语被屏蔽}科学基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湖南省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1项。在《经济学家》、《农业技术经济》、《林业经济》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著有《企业{词语被屏蔽}责任研究》(合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 C  R& G7 X! V2 z+ Q' }4 x. {图书目录
7 |, \' u. v4 o: C# a& H  序言   绪论   第一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国际模式比较   第三章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与制度变迁   第四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理论分析-   第五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证分析   第六章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创新-   ……7 t- S, w0 _+ m2 L9 p7 G6 o4 l; u
编辑本段相关图书2
: |, W) d0 c+ Q基本信息
+ M( ]5 s( W  K0 g/ C9 q  作 者: 汪时东 编著   出 版 社: 海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2-1   字 数: 120000   开 本: 大32开   I S B N : 9787502771287   包 装: 平装   定价:9.50
0 k: T( q6 z$ P编辑推荐# y, v8 n6 C( b/ ^
  本书采用问答形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常见的问题,通过知识讲解、案例介绍的方式,给予了解答。希望农民朋友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消除困惑和担忧之后,能够正确行使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汪时东
" q' Z1 g8 |4 _2 f" W/ l& r内容简介" S3 F5 z4 S3 S1 ]/ }3 Z6 s- L
  本书采用理论与实例相结合的结构,问答式的写作方式。本书所列举的案例有的是通过实地调研所获得,有的来自于网络和{词语被屏蔽}媒体的报道。本书作者力图把与参合农民相关的政策、理论讲得更清楚一点,易于理解一点,好让大家明白政策的由来、操作的环节与过程、自身权益的维护等。阅读本书后,你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有所提高,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中去,协助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自己的健康提供可靠的保护网。
7 e8 G( k+ l  W. C$ I) A# e作者简介
0 \: _! z/ }/ i; E* y  汪时东,男,1963年出生,安徽绩溪人,现任安徽医科大学《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杂志编辑部常务副主任,编辑。  新农村合作医疗100问$ n% s; n7 O/ M9 j+ [% ^
1999年起开始从事合作医疗研究。曾参加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政府实施“加强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八/卫生八支持性项目)”C1领域合作医疗中央专家组工作,参与相关研究、培训、督导和课题研究;参与卫生部、安徽省合作医疗、乡镇卫生院管理等6项课题并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的日常维护工作。   近年来,主编和参与编写的著作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初级卫生保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卫生部、安徽省合作医疗培训教材;《卫生八项目合作医疗咨询报告》(12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手册》(1本);另发表合作医疗研究论文十余篇。   多次深入基层进行合作医疗的实地调查研究,与县、乡、村各级干部、医务人员,农民代表进行访谈与座谈;了解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积累有大量的资料、图片等。0 E. e4 A; X+ m- H. ^, V
目录2 r$ `- F/ |) ?; J. b; j7 X- \7 Q, z' |
  开篇   一、基本知识   二、组织管理与监督   三、资金筹集与管理   四、费用补偿与支付   五、医疗服务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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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7:58:52 | 只看该作者
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监管
4 T3 D0 B. r; D* D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制定合作医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并实行病人审核签字制;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的上涨幅度,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收入中药品收入所占的比例。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维护公立卫生院的公益性质。要重视和加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应用,应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列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药诊疗项目列入合作医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满足农民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需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村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医药价格标准。3 d1 |0 \5 ~6 M' G
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 G/ ?& \- }1 ^/ Y6 }  要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和人员,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供销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药品供销渠道,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药品经营活动。逐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或跟标采购;也可由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集中配送。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药品供应渠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4 f6 W& u1 f% e
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J; k6 f& f+ F+ l& d
  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并对中西部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重疫区的村卫生室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各级政府要集中力量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立卫生院,并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地承担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各地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明确乡、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并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按照明确职责合理负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8 e' z+ v3 U7 Z2 |! j( }
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7 D, v9 X. W" d' r& Z$ }, v
  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强面向农村需要的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扩大定向招生试点。研究制定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倾斜政策,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安心工作。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城市医院要选派医务人员轮流定期到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助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城市医生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在县或乡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满1年。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在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分期分批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服务期限可以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和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服务的时间。县级医院也要建立对乡、村医疗机构的定点帮扶制度。要制定政策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志愿服务。
1 r* ~1 M, u, L& \  e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5 l4 l2 z- D0 w1 }) \2 S
  各地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维护农民健康权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建设{词语被屏蔽}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好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管理和政策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筹集、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农业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协助对筹资的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民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支持合作医疗的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农村药品监管,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健康发展;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注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争取全{词语被屏蔽}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通过不懈的努力,逐步在我国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   二○○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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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7:58:39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中医药局 文件   卫农卫发[200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林)厅(局、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民主局、财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s/ y- L5 y, j& m* Z. H8 |/ i
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 s7 O9 u. O1 A0 Q) C3 K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词语被屏蔽}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词语被屏蔽}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善试点方案,规范运作机制,形成2~3种比较成熟的试点模式,供今后推广时借鉴。3 K9 A' p* I) o0 n6 C: r
明确扩大试点的目标和要求5 U" @  X; E5 e# w  O0 z" s
  各省(区、市)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东部地区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速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办法。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动员农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 y9 [" C' w7 t6 `5 ^) ^4 p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
. X3 Q7 `9 I8 B" w8 P7 V4 @* I+ w) d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关心,提高农民的受益水平,引导农民踊跃参加,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财政确实有困难的省(区、市),可2006年、2007年分别增加5元,在两年内落实到位。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平均分摊,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暂不提高。同时,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辖区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六省的试点县(市、区)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中央财政对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省按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下拨到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9 M' N# [7 M1 C. s% u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 f2 z/ Z9 c/ }; P
  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的好做法,积极进行农民个人缴费方式的探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如果农民个人自愿,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农民的个人缴费。要加强基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要建立健全既方便农民又便于监管的合作医疗审核和报销办法,实行基金使用管理的县、乡、村公示制度,把合作医疗报销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L* w" a5 H. j  r
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
8 F: S* _3 v2 p7 H8 l7 |* a+ f  随着试点数量的增加和政府补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在建立风险基金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是新增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大病统筹基金,也可适当用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合作医疗的补助水平;三是补偿方案要统筹兼顾,邻县之间差别不宜过大;四是补偿方案的调整应从新的年度实行,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a* E5 O4 G9 j8 C% Y
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
; ?0 Z' w3 ]* O7 n; r" R8 _  g  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要按规定解决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编制,同时要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医疗业务服务的试点。要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要求,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经办机构(保险公司)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保障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民提供方便、良好的服务。要继续加强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合作医疗管理能力。要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加强规范管理。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证,不得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新增试点县(市、区)适当提供启动经费。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的试点工作予以支持。
( x2 w8 W& S3 Z3 B' d2 A3 T/ i进一步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
! {6 P, T( {/ V1 F# L8 q8 e1 |' p  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动员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慈善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词语被屏蔽}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的问题。在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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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7:58:26 | 只看该作者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词语被屏蔽}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词语被屏蔽}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词语被屏蔽}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词语被屏蔽}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词语被屏蔽}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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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7:58:16 | 只看该作者
农村内部新型合作医疗的供给角度观察
8 F* p: l. [6 J" Y3 T# ^# c5 Z  一,供方诱导需求突出。具体的讲就是在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方,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农民不去这些县,乡镇医院,而去省或者市一级的好医院,他们面临的又是天价的医疗费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望而止步。所以从这点来看,也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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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7:56:50 | 只看该作者
{词语被屏蔽}满意度低6 g7 _5 |  A3 f/ }% o
  {词语被屏蔽}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词语被屏蔽}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词语被屏蔽}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词语被屏蔽}满意度低。0 s' k# B1 b$ o( W6 S
保障水平低
: [( `# ?$ a+ ~) Y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 m; A3 K9 x; y. y0 F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3 e0 Y) S' ~! w4 {- U; X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z5 N) f6 Z! A7 X* a. T1 i- M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 z/ t) W" C9 h3 |6 u- j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中的案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就诊患者,是完全自费后拿着医院开具的发票去所在辖区政府机关申请报销的。拿北京的特殊病患者为例。各个区县报销比例不同。比如同样的癌症患者顺义地区病人的报销能达到55%延庆怀柔的比例更高,而门头沟的只能享受40%的报销比例。但是这40%并不是申请了特殊病都给报的。比如放疗收据中只有小部分是西药{词语被屏蔽}是摄影及{词语被屏蔽}费用,这样下来比如10万元的放疗费用在门头沟能报销的只有不到3万元而在延庆可以达到7万元。另外癌症患者常年要吃中草药,门头沟的合作医疗中草药里没有放化疗成分是一分都不报的。而医保卡病人吃中药也能报。
; \& }/ T! \& b: _* K农村内部新型合作医疗的需求角度观察
+ t9 T$ Z& K, w  d  在以上的这些背景下,从需求方面可以看到,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   一,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   二,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三,农村现在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当他们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所以从农村目前大规模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来看,也出现了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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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7:56:37 | 只看该作者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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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7:56:22 | 只看该作者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词语被屏蔽}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词语被屏蔽}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词语被屏蔽}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词语被屏蔽}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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