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力资源和{词语被屏蔽}保障局 内乡县企业养老保险局# {6 g' F: S& o! H" p
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参保未参保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
: R5 \2 t+ A. G$ S9 }* l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
7 d! w* s* g4 s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E0 F2 |7 g$ e8 a
为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我县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应参保未参保人员补办参保手续,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发放退休金。
$ Q7 a8 a; c5 h& S; @ e. A0 G 现在还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下列任何一个条件,请尽快到县人社局(原人劳局)办理相关手续。1、办理了招工手续,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周岁)的人员;2、已经关停的原国有或城镇集体企业职工。3、2011年1月31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曾与城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工龄符合规定的人员。4、现在仍与机关事业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希望相关人员务必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手续,过期不能再办 理。
0 }1 T8 O5 `* @- F6 |' j 目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由县企业养老保险局报省审批参保、退休。2012年12月31日前及以后到退休年龄人员,先到县企业养老保险局办理参保手续,再由县人事行政部门按政策审批退休,从退休次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 G3 A+ M* P- B8 l7 l3 \* {2 \" N 咨询电话:0377-65338881 0377-65330095; j/ h. e& J! p7 O) I(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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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