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9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友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交房管局协调处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2-16 14:1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乡县委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交房管局协调处理,同时,建议你走法律渠道,依据购房时与开发商或售房部签订的购房协议,依法起诉,主张你的权益。不要重复发帖。
回复时间:2012-12-14 8:39

% a4 K0 c) |# B2 Q' A+ |# _! N5 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内乡社区网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媒体投稿和用户自行发帖,与内乡社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本文内容有侵犯你的权益,请发送信息至702079960@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
2#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14:14:59 | 只看该作者
2 W. C' D1 u6 c+ R
上个礼拜我又发帖子!又是同样的回答!这不是是糊弄老百姓吗?相信这个问题县领导一定可以解决!真的解决不了的话,说一声!我们就上访市建委!开发商收了我们几十年的购房积蓄,我霍了老命也要整个说法!不信试试看!
# }- W7 g; h/ c) }! e内乡县委回复内容:
0 l# ^: o( ~: q6 M5 C5 \7 `2 |网友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交房管局协调处理,同时,建议你走法律渠道,依据购房时与开发商或售房部签订的购房协议,依法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5 B" \, }: B! }! G
- \# r8 Z) d( `9 ?5 z2 c首先:
7 p$ F7 I3 I/ ], I开发商比我有钱!我最多50万身家,开发商上千万!经济实力差距太远,我觉得诉讼的话,肯定不行!
- }6 W: e1 l- F2 W, |9 i
$ z4 u  t# x( Q3 [6 b0 H+ u5 g再者:开发商能拿地,自然法院、县委都熟人!现在的政府不用我们说,你懂得的!本来我们的官司一定赢的,可是这是开发商,那么我就必输!
: u* }) a, F3 Z6 }2 D
0 u- c0 B% n0 ?; n1 m( |# t第三: 5 `7 E7 [( D( Y- \" D# a. k2 G
我还要在小区居住,我敢告开发商吗?开发商都是什么人,领导应该知道吧!我还得为自己的安全着想! " \, J  W0 b# V: x. h5 V! W
! {0 j, U. S; E' }) ~! ]1 I1 n. s
以上三点我只想说:跟开发商打官司,不现实!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因为根本就是输!这个我们百姓解决不了的问题,希望领导重视下!您应该是领导的秘书,我请问,我们的问题和呼声,您有没有转达给书记?因为我帖子的答复太笼统了。。。 & T3 M3 W$ t( D7 X! H1 S3 u! s
2 ]  H4 T6 U2 f% `- I2 M: c
我们会一直关注这个问题,等待答复!我们会一直等到县委给以明确回答,什么时候,或者为什么办不了!再或者,领导说了,这个事情县委不管!或者管不了!那OK!我们就不会在麻烦县委领导!我们直接去上级部门,市房产局和书记处上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内乡社区网 ( 豫ICP备12007913号-2 

GMT+8, 2024-11-24 04:26

Discuz! X3.3

© 2001-2018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