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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方案补助注意事项# R; }+ q; o; ~: E* F. ~( n, @
1. 跨年度住院病人,按费用多的年度方案计算,以出院日期判断,2012年度费用较多的,需将出院日期更改为2012年12月31日,系统会自动按2012年方案计算。2013年费用较多的,按自然出院日期,系统会自动按2013年方案计算。- D/ m! w7 ~- f: z- S! ~: k2 b
2. 因2013年方案规定,对孕产妇病理性产科住院的,在补助时需扣除降消补助的300元后,再按住院方案计算,所以在补助时,是难产的,要将诊断改为“难产”,检索码为“JXNC”,疾病编码为‘z20080108’,系统会自动扣除降消补助的300元,是剖宫产的,需将诊断改为“剖宫产”,疾病编码为‘O82.952’, 系统会自动扣除降消补助的300元。
" p# Z0 e: K* G! Z) F2 S+ `& o 2013年方案规定,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住院补助比例提高5%,补助时选准疾病编码,精神病‘F29. 01’、艾滋病‘B24.01’、肺结核‘A15.101’,系统会自行判断。在市六院和市四院住院的已经按县级对待,不再提高。
- l: E7 }) c4 F2 t: K9 [6 W3. 县医院及市级医院的单病种已设好。单病种补助的因治疗方法不同,限定价格也不同,所以补助时需认真核对诊断、治疗方法,几种外伤的单病种补助,除14岁以下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的,符合诊断的病人,需走单病种补助。& n% X( Z6 H& e
4. 门诊统筹补助,需在家庭账户为0 的情况下,方能补助。年封顶个人100元,可在家庭成员中共同使用,无日封顶。家庭统筹用完后,一般诊疗费仍可补助。
% A" }* G/ \' S! k; p5. 慢性病的补助,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慢病诊断录入,否则比例会不一样。
) E4 K3 ^/ `6 Y% D! K" H6. 2013年起付线减半政策,要求两次住院为同一级别医院。即在同级别医院二次住院的方可享受起付线减半政策。如第一次在乡级,第二次在县级的,则起付线不能减半。
* E3 X! r* V4 n4 I7. 即日起,各乡镇可直接到本年度证卡管理---证卡制作中,对新增户,打印合作医疗证,并请打印后,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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