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5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B超超声波诊断仪使用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5-15 16:1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B超超声波诊断仪使用管理制度
1、从事B型超声波诊断仪的机构和人员应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B型超声波诊断仪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注明计划生育超声波诊断项目。
2、严禁应用B型超声波诊断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在超声波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相关场所应当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醒目标志。
3、购置B超需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购置超声波诊断仪、染色体检测设备后,应将购置设备的品牌、型号、功能、主要工作用途15日内报行政主管部门和本辖区综合治理性别比办公室备案。 4、技术操作人员应当执行技术操作常规,落实B超双人执机制度。
5、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每年对本行政辖区内使用B型超声波诊断仪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内乡社区网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媒体投稿和用户自行发帖,与内乡社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本文内容有侵犯你的权益,请发送信息至702079960@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点击进入客服处理
2#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16:11:00 | 只看该作者
B(彩)超室管理制度
, ]- u  l, ?( c为了贯彻落实《两禁条例》,进一步加强B超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医院现制定B超室管理制度如下: ) x' j0 e  z, ~+ m/ r! f; Q1 L
1、从事B超工作人员要认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定期保养,持证上岗。 ! G5 R. s* ?, }0 Y
2、检查前应详阅申请单,查对姓名、性别、年龄、印象、诊断、临床要求,了解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以防差错或遗漏。 % o' W/ `: h: Y# s' |+ F
3、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细做好门诊登记,确保检查质量及时准确报告结果,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于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共同研究解决。. e  z: q. e; m; @8 F. b
4、工作人员对妊娠怀孕超过3个月以上者,严禁做胎儿性别鉴定,并悬挂醒目的“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标志牌。
# k+ \+ \  i2 n/ A 5.科室工作人员要互相监督,若发现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追究工作人员、科主任责任,并扣发工资,科室、个人均不得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对举报人实行奖励。 4 e, h& w, J) I$ }5 _
6、职能科室不定期深入科室进行暗访,了解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 Z# A/ ^: V" B+ b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内乡社区网 ( 豫ICP备12007913号-2 

GMT+8, 2024-11-22 19:20

Discuz! X3.3

© 2001-2018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