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华哦向华,清醒一下吧,迷失的你,不要再迷失好吗?
都说家丑不外扬,但是你呢,8月10号周二的你还是不错的。自己写了协议给我。我又不是不同意签字,只是还想换回彼此。但是也不至于你8月12直接起诉到法院吧!
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是小人得志的天下吗?不知道为什么这年代偏偏就是有时候让小人得志!看笑话的人有的只是静静的看着,但是有的给你指点的人看到的是本质吗?
是的我做的也有不对的地方,但是拍着自己的胸口自问,难道你就全对了吗?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多年的感情没有了,你也不至于如此狠心吧!俗语还说的好聚好散呢!十年的婚姻就是没有爱情也有感情吧,同桌一场,同学一载都有情谊呢何况我们是十年的夫妻3600多天。这千日还比不过别人在十天之内的添盐加醋吗?既然是小人,总有落水的那天。
你知道孩子看到那状纸的反应吗。
无辜的儿子,可怜的孩子。
孩子幼小心灵的伤,能愈合吗?希望孩子多笑一点。但是我感觉到了那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笑了!抱着小狗,无奈的眼神,心灵的创伤。你都想到了吗?
当接到法院电话的时候,说真的我的心都是冷的。我在想,我们有这大的仇恨吗!十年呀,十年哦我的付出换的是平生第一次去法庭还是自己的老婆告了自己!多大的打击,多大的可悲哦!!收到起诉书,这里签字那里按指印。真有点电视剧的感觉,一切原本以为是个梦。但是他又原原本本的存在着。
宁拆一座庙,不毁一姻缘。我都不知道那些人都是如何说的使你信服的。
十年哦,十年哦,比不过别人十天来的只字片语。小人总会得到回报的
老天有眼,看着这一切,有啥样子的因就会有啥样子的果。因果报应@
撤诉吧,如果真的一切都无事于补。那我们好聚好散@好不好。不能再这样丢人了。这样只能使看笑话的人更加看笑话,失望的人更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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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4凌晨3点起草5点15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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