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重庆沃尔玛因为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欺骗消费者受到公众的指责,而今天我们要说的又是沃尔玛。这件事发生在大连,十年前大连沃尔玛公司租了房但是房租至今却分文没付。这中间经过多次交涉、协调、仲裁,甚至连法院多次强制执行都拿它没办法。10月29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怎么又是沃尔玛》,以下为内容实录:
视频:大连沃尔玛10年没付房租 法院介入亦无果来源:CCTV新闻频道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前一段时间重庆沃尔玛因为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欺骗消费者受到公众的指责,而今天我们要说的又是沃尔玛。这件事发生在大连,十年前大连沃尔玛公司租了房但是房租至今却分文没付。这中间经过多次交涉、协调、仲裁,甚至连法院多次强制执行都拿它没办法。
解说:
最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为了一起案件的执行可谓既费心又费力,可是却迟迟不见进展。那么这个让很多经验丰富的法官们都觉得棘手的案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林驰:
一方当事人是大连万国购物广场,另一方当事人是沃尔玛大连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丛世有:
万国购物广场作为出租方,沃尔玛百货公司作为承租方,双方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和争议。
解说:
原来1999年,大连市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大连沃尔玛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大连万国出钱出地为大连沃尔玛专门建设山姆会员店,施工、图纸、建材全部按照大连沃尔玛的要求建设,2002年6月11日双方交接,大连沃尔玛租用这个商场经营,租金每年1000多万元,租期15年。
大连万国购物广场负责人 周玉玲:
他们(大连沃尔玛)从2002年接手(房屋)以后,一直也没有付过租金。
解说:
2003年,大连沃尔玛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接触租赁合同,理由是大连万国开工迟延和工期延误、交接不合法、房屋证照不齐,还有未完成工程等等。
辽宁省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于洲:
所有这些请求都被驳回了,贸仲委确定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解说:
贸仲委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协议的裁决,在法律上相当于终身裁决,可是大连沃尔玛拒不履行裁决。2005年,大连万国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当法院依法准备执行时,大连沃尔玛又一次提出了新的仲裁申请,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经过长达数年的调查和核实,2008年贸仲委做出了第二次裁决,驳回大连沃尔玛的申请,维持第一次的仲裁结果。然而第二次裁决之后,大连沃尔玛仍然没有任何反应。今年8月,大连中院准备完成这起执行案件,于是叫来了双方当事人展开和议听证,可是第一次听证的结果就让法官们始料未及。
于洲:
我们向双方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例如现场处于什么状态,什么时候有谁在交接,什么时候在管理,双方还有什么工程需要互相配合,诸如此类的一系列问题。但是(大连沃尔玛)第一位代理人孙女士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回答了应该不下十个不清楚吧。
解说:
十个不清楚的回答让听证无法进行,法官们只好当场休庭,让他们当庭阅卷,可是看完卷宗之后,沃尔玛公司的人还是声称不清楚情况。无奈之下大连市中院又专门给了他们时间了解情况。
林驰:
当时约定不超过两天,这个时间是大连沃尔玛有限公司在听证的时候表示认可,在限定的期限内大连沃尔玛公司没有向本院提交相应的答复。
解说:
大连沃尔玛的人先是开庭的时候一问三不知,看了卷宗还说不清楚,法官们给时间去了解情况,他们却一去没了消息。为了推进案件的进行,法官们又组织双方对那个已经建好的商场进行实地察看,希望让矛盾得到解决。
林驰:
我们在上个月(8月)底和9月初,我们组织双方当事人以我们法院(为主)进行实地现场踏勘,我们踏勘的主要目的是想解决双方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当中双方各自应当履行哪些业务,分清责任。大连沃尔玛拒绝在现场的踏勘笔录上签字,拒绝签字。
解说:
由于大连沃尔玛公司拒绝在现场踏勘报告上签字,8月26日大连中院又一次依法传唤双方到庭听证,这一次大连沃尔玛干脆拒绝到庭。
林驰:
我们就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大连沃尔玛公司)的代理人,被执行人的代理人称5分钟之后他们就有{词语被屏蔽}的代理人员来到法院接受询问,等5分钟之后我们再联系代理人的电话,都是处于呼叫转移状态。
解说:
这种态度和行为,大连中院认为大连沃尔玛已经放弃了相应的权力,正当法院准备下一步工作的时候,大连沃尔玛更换了代理人找到了法院。
林驰:
被这些人大连沃尔玛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明确表示其不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记者:
它这样的明确表示不履行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呢?
林驰:
应当属于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是一个拒不履行的行为。
解说:
接下来法院又两次听证,大连沃尔玛依旧表示不履行仲裁裁决。这一次最主要的理由是前两次仲裁中被驳回的理由之一,就是说大连万国有未完成工程,可是法院发现工程无法完成的原因恰恰是大连沃尔玛自己。
丛世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沃尔玛公司需要先把冷库以及相关货架位置安放好之后,万国公司根据它相应的位置再进行垒砌土建工程,所以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否则这个合同很难履行校区。
解说:
所谓的未完成工程是需要大连沃尔玛先安装好自己的设备,房东大连万国才能把围墙等工程建好,可是2002年大连沃尔玛接管房屋后,一直不让大连万国进厂建设。9月15日,大连中院第六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提出未完成工程由大连万国出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或者找个第三方把工程建好,以便双方达成履行合同的条件。
于洲:
万国主张了一个价款,我们向沃尔玛询问的时候,沃尔玛的态度是第一我不同意这个价钱。第二那么我问法院鉴定确定这个价钱好不好?不同意鉴定。第三你们提一个价钱好不好?不提。第四法院直接确定好不好?不好。
解说:
左也不行右也不行,这样的行为让案件的执行再一次陷入了停滞。那么大连沃尔玛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记者电话联系了大连沃尔玛的委托代理人金先生。
记者:
你好请问是大连沃尔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金先生吗?
大连沃尔玛公司委托代理人金先生: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