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达茂旗石宝镇陈骄龙的家,院内尽显萧条之景。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由于孩子的病更加雪上加霜。陈骄龙在他本该如花绽放的年纪,罹患淋巴性白血病。2012年,为了配合治疗,陈骄龙的母亲还给他进行了骨髓移植。高额的手术费和医疗费让家里生活捉襟见肘,“为了治疗孩子的病,今年一年就花去了48万元,政府的报销补偿政策减轻了我们的负担,让我们至少少花了10万元,有了政府的救助,这些过不去的坎儿都不算啥了。”母亲抹着眼泪说。“给他继续看病,好好治疗。”陈骄龙的父亲在经历了一次次苦熬后又有了新的希望。 实现就医“零门槛” 花季少年罹患大病,陈骄龙是不幸的,但达茂旗“新农合”政策却给了他生的希望。据介绍,到2013年达茂旗实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以来,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救助范围逐渐扩大,救助标准相应提高,推出了新型医疗模式,给大病患者带去喜讯和温暖,让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得到了有效缓解,减轻了农牧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农牧民的认可,让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2013年达茂旗成为先诊疗后付费试点旗,在严格按照包头市政策推行的基础上,达茂旗在全旗两家旗级医院、一家社区理疗中心和21家卫生院全面推开,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先诊疗后付费,是将原来看病由患者先垫付医疗费,看完后由新农合报销的程序,改为凡符合住院条件的新农合参合患者,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看完病后患者只需自付部分费用,其余由新农合直接支付给医院的新型医疗模式。新农合参保患者住院不用再交一大笔押金,只要押上新农合医保证、身份证、签署一份《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 达茂旗医院一名医生说,在农村牧区,没什么积蓄的人家有很多,按照以前的诊疗模式,他们可能由于没有住院费会在家里忍受病痛。“以前,很多农村病人因为着急筹钱,要卖掉粮食或牲畜。有的病人借不到钱,只能眼看着病情恶化。现在好了,老百姓有病,有钱没钱的,能先看病了。” 达茂旗合作医疗办主任满都拉介绍,自“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在全旗推行以来,2012年7月至今,已有7143余名参保患者受益,共垫付1195.58万元。有特殊情况无法一次性结清欠款,在签订合同后可分期付款。实施这项政策一年多来,只有一例是家庭特别困难的没有交清费用。满都拉说,这一制度不仅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还减轻了医院催账方面的困境,避免了不少医患矛盾。 患者报销有了双保险 在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报销后,部分城乡困难农牧民存在自付部分过重、就医压力较大的问题,达茂旗加大对城乡弱势群体的关注与关怀,对重大疾病患者进行再次救助。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上报销后自费部分仍超过1万元、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上报销后自费部分仍超过2万元和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报销后自费部分仍超过3万元的大病患者,达茂旗民政局仍会将超出的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再次救助。在这些救助之后仍然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患者,达茂旗慈善总会还会给予慈善医疗救助。今年,达茂旗政府切实加大了对患者的救助力度,并且加大报销比例,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使农牧民患者真正享受政策之福,花小钱就能治大病,政府实实在在地为民办了好事儿,使达茂旗人民的幸福指数得以攀升。 农牧民群众普遍反映,自从有了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的双保险,他们不用再为昂贵的医疗费用揪心了,大病小病可以无忧就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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