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第四期全科医师(社区护士) 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我市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步伐,努力建设一支以全科医师(社区护士)为骨干的高素质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根据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市卫生局决定自2010年4月---2010年9月开展第四期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1、各县(市区)已经卫生局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且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和注册护士按宛卫(2010)51号文件参加培训; 2、拟改制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机构中具备资格的医师和护士; 3、拟参加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士可自愿参加。 4、第三期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培训。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日---15日,凡符合条件填写《河南省全科医师(社区护士)报名表》一份(单位加盖公章),和一寸八张(整版)照片,由各县(市区)卫生局为单位,集中到市卫生职工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培训时间:2010年4月---2010年9月 社区护士:授课150学时,实践118学时。 全科医师:授课320学时,实践260学时。 培训形式采用视频、面授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四、培训费用: 全科医师每人1000元,社区护士每人600元。教材费、资料费、证书费等:全科医师180元,社区护士80元。 五、培训发证: 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由南阳市全科医师培训中心 (南阳市卫生职工学校)承担,学员在培训中心完成规定课程,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省卫生厅验印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资格证书。 六、组织管理: 省卫生厅负责宏观及业务指导和教学质量监督。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学员报名及发证,参与学员管理,指导、协调培训中心做好学员的学习及实践工作。培训中心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认真组织教学,并负责学员的注册管理、实践学习等工作。 开展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我市全科医学教育,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满足人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和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需要,这次培训工作要求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学员的报名工作。培训中心要组织优秀教师,认真备案,搞好教学和临床实践,确保教学质量。 联系人:李老师
/ X! \+ C8 R, C: F; W/ R联系电话:0377—63517747& D9 r; j+ A3 [* T) T( s2 z
13782068848 附件: 1、河南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表。 2、河南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报名表。 南阳市卫生局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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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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