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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万网商最担心是征税前奏网店注册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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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5:5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下月1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确定了个人开网店必须“实名制”的原则。
+ x7 x3 Q9 T1 Q0 y' X" F  武汉近20万网商要脱掉虚拟“马甲”,得用真名真姓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了。记者连日采访了解到,其实多数网商并不害怕实名制,而是害怕实名制是征税的前奏。与些同时,更多的中小网络交易平台将面临巨大的成本支出。
9 D: k- e/ M, e: k- q  前台仍可穿“马甲”
7 ^. S0 p1 o% |  “7月1日开始,我们在网上开店,都要公布真实姓名了?”' `  I- X# ]7 H
  近日,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暂行办法》出台后,许多网商都有点惊讶,似乎这样一来,自己的隐私就在网上曝光了,特别是一些白领、公务员等在职人员,平时借网店做点小生意,一旦真实身份公开,担心被领导责问。
. K) n. |5 N2 u. Q$ Z" R  据记者了解,该《暂行办法》将落实网店实名制的主体责任放在网上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身上。也就是说,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要对申请网上开店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 X9 _* N$ I- E8 h
  实际上,这是“前虚后实”,即后台实名制,前台仍然可以使用虚拟的名称、昵称。
4 V5 }& R5 [& f0 E  此前,淘宝、易趣等网上交易平台早已实行这种“前虚后实”的运营模式。
9 r; M( t5 D& F+ N2 ?  因此,实名制对这些网商影响不大。5 W) ^, k! S# B4 X8 p
  接下来会不会收税?
. a" P; ^: @2 N/ i  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达2630亿元(以实物类商品为主)。今年仅第一季度,这个规模又突破了千亿元。: r1 _% e. v* Z! _4 ~& P, e* `  o
  “我们担心的是,实名制之后,下一步是收费、征税!”记者在淘宝论坛看见许多网商议论纷纷,直言“收费、纳税,这才是最怕的”。
4 ^* }! g: e: o2 e3 L2 d0 Q9 e5 _/ T  网名为“生意经”的店主说,选择开网店,就是看中了网店可以免交管理费和税收、不用在外摆门面、平台采购量大等等优势。今后,如果网店也开始收管理费、缴税,会增加创业者的许多成本支出。2 g1 t1 }& `4 k; m' Y( ?' o
  工商部门介绍,已经登记注册并持有营业执照的法人、{词语被屏蔽}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开网店,应当在“店铺”主页的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但并不强制所有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p. i) ]: b* H8 @: w
  中小型网站最受冲击
$ O7 b  {) O# k5 ]/ P: R  《暂行办法》还规定,网站必须审查网商身份、经营者营业执照、个人真实身份信息、交易记录等{词语被屏蔽}信息,网站记录备份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如违反规定,网站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I: ]% K/ T' y( [- {  “其实,实名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一些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有关负责人认为,一些中小网络交易平台会因此增加成本,特别是一些创业型交易平台,会大大提高他们的创业门槛,加大其工作量,增加相应的人力成本,仅信息存储的硬件、软件投入,就可能超过百万元。
" [! l  H& D( Q1 ]  在网上购物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发生纠纷时,买家很难得到维权的证据,常常“吃闷亏”。/ B" X# i3 C/ r
  根据下月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暂行办法》,网商以电子化形式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后,这份电子化购货凭证可以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依据了。因此买家购物时,最好注意保存与“掌柜”的聊天记录和交易信息。
2 I1 X0 d  ^" M  例如,出售货物前,卖家必须事先向买家进行商品质量说明,谈好数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并遵守承诺。否则,买家可以依法投诉。
0 [4 q5 G7 l; y5 c/ H0 |  对网上经营者出现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以处以1万至3万元的罚款。违法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可以提请网站许可地的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暂时屏蔽或停止该违法网店的接入服务,关闭该违法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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