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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20: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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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商圣社区东山组征收的357亩土地,涉及到该组260余口人的生活安置问题,但是村民除被告知每亩25000元的一次性买断土地的信息外,并没有见到任何的安置方案,针对上述数字的补偿,协议中标明显示的由四项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和{词语被屏蔽}安置措施;对于25000元的补偿,东山组的村民并不能接受和认可,在4月26日的采访中,经记者统计,有90%的居民并没有领取。" `6 n o/ i" w4 x; A7 }; W
那么,商圣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淅川县城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的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河南省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而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又是一个怎么样的机构出面为淅铝集团征地?
% z5 c4 B- v( b. k- F+ @5 I 随后在记者的多方努力之下,得到了一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2009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通知》并附带“淅川县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表”,而在表中记者看到了商圣社区居委会应该得到的是每亩3.9万元的补偿和对应的社保费用,而社保费用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每亩地7150元,但现状是当下除2.5万元以外的款项村民并未被通知能得到,这笔没有被通知可能会领到的总款项近700万元人民币。+ Z5 X& D! l: L4 c3 |- O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工作人员称“本省在执行日期以后的征地低价标准要严格按照《通知》实施”。: W" D7 @# l. o& }
另据有关人士介绍说,负责征地的民营企业服务中心,是原来县里工业园区的行政办公地点,后来因为国家清查不合法的工业园,才更名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平时负责周围企业的一些管理和招商工作。6 t8 J4 D8 s, E: F, U }- i
但就是这样一个性质摇摇欲坠的机构,却牵头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征地协议。* |5 k/ A& a$ q+ U' ^* x- B, H6 @
“会议纪要”PK“国家法律”
! ] f# r: W" B 国家关于18亿亩土地红线的保护态度坚定而明确,严格把控用地指标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各项用地指标审核通过以后,再进行逐一上报待相关证照下发以后,才能开工建设;但据记者调查,淅铝集团碳素厂的扩建项目,并没有履行国家关于建设用地的各项程序,有关内部人员也表明,所有征地的行为则仅凭一纸县政府的“会议纪要”。8 q, O D& M, f
针对碳素厂是否存在违规征地,记者前期以另一{词语被屏蔽}身份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0 v% C% E' i& c7 H5 R. t' X: X 记者在直接征地单位的淅川县城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针对东山组土地被占一事调查时,一位姓朱的主任称“此问题太敏感,是上面的意思”,对于{词语被屏蔽}方面的问题,对方表示全然不知。
u' e- b3 N$ d4 |* F 随后记者又来到商圣社区的直接管理单位上集镇人民政府,镇政府办公室赵西建主任,对于违法占地的事情表示,只知道少量的信息,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县政府有一个“会议纪要”;针对为什么没有履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赵主任称,自己从未看到过,镇政府执行的是县里的文件,至于县里为什么没有让执行,就是县领导的意思了。4 F9 {& ?7 w: p* r8 ~3 N, e3 w% G6 ]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工作的刘副局长4月26日针对记者的提问,称自己不是很清楚,并安排了监察大队的秦队长来解释东山组土地被占一事,秦队长则明确表示,碳素厂二期占地357亩,不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则,认为是违法占地,并称下一步会有动作;但记者从另一家曾经参与此事报道的媒体了解到的情况为,当地国土资源局领导曾经接受采访时表示为违法占地,并下过相关处罚文书,目前已交至法院,法院有关内部人士则透露,县里有领导指示“案件再放一放。”本报记者5月13日,再次采访分管的刘副局长时,对方最终表示碳素厂的二期占地系违法,同时也对商圣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淅川县城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签订的征地协议是违法的,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可在随后的交谈中,刘副局长突然又称违法占地的实际面积只有约两亩左右,至于协议中的三百多亩面积数目,对方称:“现在只是圈起了院墙对土地没有任何破坏,土地手续正在按正常手续办理中”。
3 Y C* ?# ~ A6 a5 l; l' E 在淅川县规划局办公室的三楼,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对铝业集团的碳素厂二期项目的建设更是严厉指出批评,对方说,不仅二期项目没有在局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总厂都没有办理,没有办理的原因对方称,合法项目的开工建设证照办理是相辅相成的,规划局连最基本的发改委立项都没有看到,更谈不上办理规划部门的证照,但是对目前开工的现状,对方表示,县里支持,局里也很无奈。
6 ]5 ^& A8 H. b& P9 [无休止的污染源排放( L; `/ s' o+ @3 u0 a
淅川铝业集团和碳素厂以及二期扩建均处在淅川县灌河路北边,碳素厂的对面一条刘营河流经过,排污将造成河水严重污染,排放的污染物经刘营河直接流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头丹江水库、渠首源头,直接威胁库区水质安全和碳素厂附近群众的正常生活,那么该项目的建成是否会对当地村民和南水北调工程的安全用水造成威胁呢?碳素厂扩建是否得到了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淅川县环境保护局一位姓耿的工作人员称,铝业集团有环评,但并没有说碳素厂和扩建项目通过环评,对方并一再表示,环保局平时工作勤勤恳恳,也没有发现老碳素厂存在排放污染物的事实;记者同时也了解到,即使企业通过环评,环保部门也应该在企业建设中监督其治污建设是否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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