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为加强我省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我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障儿童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预防接种服务,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11年底,实现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合理设置接种门诊、明确划分责任区域,目标儿童分类管理,接种门诊分级考核、统一管理,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 M$ | U0 ]5 g' M+ x9 k! D
二、工作内容 (一)合理设置接种门诊,明确划分责任区域。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特征、交通条件、经济状况等因素对预防接种网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城区以街道办事处、农村平原地区以乡镇为单元设置一个接种门诊(不设村级接种点)。城区接种门诊责任区,以街道划界,无缝对接,实行网格化管理;农村接种门诊责任区,以乡镇行政区划为界,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管理。服务人口大于5万或交通半径大于5公里的乡(镇、街道),可设置接种门诊分部,隶属于本行政区接种门诊管理。农村山区可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置一个预防接种点,隶属于乡镇接种门诊管理。原则上各地设置的接种门诊数量不超过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数量。超标设置的接种门诊,在上报材料上注明原因。 各省辖市卫生局务必于4月底以前报送辖区内接种门诊设置和责任区域划分材料,提供所辖各县(市、区)地图、城区地图,并标识接种门诊名称、责任区域、人口总数、目标儿童数量等信息报省卫生厅。 (二)切实掌握目标儿童底数,实行目标儿童分类管理。常规儿童,接种门诊做好责任区域摸底调查工作,切实掌握目标儿童底数,个案信息实行网络管理,及时建档建卡率达到95%以上。流动儿童,接种门诊主动搜索责任区域流动儿童,并纳入信息化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建档建卡率达到80%以上。针对有疫苗接种禁忌的特殊儿童,要另册建档纳入信息化管理,做好解释和风险防范工作。 (三)接种门诊分级考核,全省实行统一管理。按照《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试行)》,3-4月份,接种门诊对照房屋达标、设备完善、人员到位、制度健全等要求进行自评和等级申报,5-6月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完成所辖合格接种门诊考核验收工作,并负责向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推荐规范接种门诊;7-8月份,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完成规范接种门诊考核验收工作,并负责向省卫生厅推荐示范接种门诊;9-10月份,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完成示范接种门诊考核验收工作,并对市、县两级认证的规范、示范接种门诊抽查验收。省卫生厅将根据各级考核结果对全省示范、规范、合格接种门诊统一命名、统一发证、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对于不达标的接种门诊,禁止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四)严格人员准入条件,统一认证接种资质。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必需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建立完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认证制度,实行分级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发证、持证上岗、统一管理。各级各类接种门诊不得聘用无证人员上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