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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强化退出机制,公布严重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形成全{词语被屏蔽}监督氛围,药品、医疗器械领域有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等八种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个人将被纳入,震慑违法行为。(经济参考报5月31日)
6 u$ C, Y8 C6 P7 m% t( I) B 很明显,此次所要建立的药品安全“黑名单”,是一个较全面的标准的药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其积极意义无需赘述。但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药品安全“黑名单”似乎并不是一个完美、完整的安全“黑名单”——缺少了药品价格安全“黑名单”。
3 u3 Z& l7 l( @6 n 时下,提到药品,群众广为关注的问题无非两个方面: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因此,药品安全,质量固然是一个问题,但价格也是一个不容回避并且闹心的问题。从商品属性上看,任何一种药品,质量和价格从来就是一个无法完全分开的事情,二者紧密联系,相互依存,质量决定价格,价格影响质量。
3 n0 n4 l: [8 ^ 从现实中看,药品质量和价格表面看分属药监部门和发改(价格)等部门管理,但实际上都是联系紧密的。药监部门审批药品,把关质量,价格部门根据药监部门的批准,依据药品目录对有关管理药品进行成本资料,核准相关药品最高零售价,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降低)有关药品价格。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市场定价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但由于更多的是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一方面,药品价格畸高,药品暴利触目惊心。如央视去年曝光的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从药厂出厂价到医院的终端价格,中间各环节中间利润高达2000%以上。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药品价格,收效却不明显,国家发改委等一次又一次的药品“降价死”闹剧屡屡上演:药企换汤不换药随便换个包装、加个成分、换个批号就以新药名义更高价销售,疯狂敛财。有的甚至以假冒伪劣药品赚黑心钱。# {1 X4 r/ X; R0 h, K. h5 x
再一方面,药品造假泛滥,质量没有保障,让群众伤不起。如仅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1季度查处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就分别达到了64件和16件,案值139万余元,其中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个,移送司法机关55件。而药品“毒胶囊”及铬超标事件更是把国药质量问题推到了史无前例的尴尬境地,让国人的药品安全信心降至历史最低。药品价格和质量安全现状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危险地步,亟需一些有效措施来揭露黑心厂商的罪恶面目,暴露其伪劣行径,以维护群众的用药质量安全和价格安全。! {# K8 Q- d2 p+ X1 X8 [9 b
现在,《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推出,为建立统一、系统、全面、持久的揭露药品质量违规厂商,提出了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如果再把本来就密不可分的黑心企业药品价格问题也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通过部门协作共建的方式,揭露不法厂商的不当牟利行为,不仅可减少和节省不必要的另建类似药品价格“黑名单”网站的一系列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还能达到多部门更有效互动合作,强化建站效率,以及站内信息的优化利用、信息共享,达到最优管理药品安全的目的,有效避免“九龙治水”都不治、都难治、都治不好的老大难问题。 (作者:余明辉,价格鉴证师【经济类中高职称】,从事价格工作15年,坚持文字写作20年,时评、论文、新闻信息等文章散见于全国各级各类杂志、报纸、网络。地址:河南省内乡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邮编:474350,电话:13707633103,邮箱:13707633103@163.com)$ b, o9 s$ S o( |6 e5 a;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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